-
制度計薪日
鎖定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每週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年計薪日為365-104(每週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週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1]
。
- 中文名
- 制度計薪日
- 外文名
- Institutional pay day
- 釋 義
- 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
- 規 定
- 雙休不計入,法定節假日可計入
- 相關法規
-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 年工作日
- 250天
制度計薪日計算方法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加班費計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資3000元,春節7天都在加班,那麼加班費計算如下:
前3天為法定節假日,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300%;
後4天為雙休日調整的,公司可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200%;
以上兩項總計: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無其他加班,工資總計: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費只與“制度計薪日”或日工資有關。
制度計薪日節日假期
現行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14年全年公休假放假安排
節日 | 放假時間 | 調休上班日期 | 放假天數 |
---|---|---|---|
元旦 | 1月1日 | 無 | 1天 |
春節 | 1月31日~2月6日 | 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 7天 |
清明節 | 4月5日~7日 | 無 | 3天 |
勞動節 | 5月1日~3日 | 5月4日(週日) | 3天 |
端午節 | 5月31日~6月2日 | 無 | 3天 |
中秋節 | 9月6日~8日 | 無 | 3天 |
國慶節 | 10月1日~7日 | 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 7天 |
- 參考資料
-
- 1. 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事假等假期的相關規定 .長沙市人民政府官網.2016-05-31[引用日期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