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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計薪日

鎖定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每週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年計薪日為365-104(每週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週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1] 
中文名
制度計薪日
外文名
Institutional pay day
釋    義
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
規    定
雙休不計入,法定節假日可計入
相關法規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年工作日
250天

制度計薪日計算方法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加班費計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資3000元,春節7天都在加班,那麼加班費計算如下:
前3天為法定節假日,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300%;
後4天為雙休日調整的,公司可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200%;
以上兩項總計: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無其他加班,工資總計: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費只與“制度計薪日”或日工資有關。

制度計薪日節日假期

現行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14年全年公休假放假安排
節日
放假時間
調休上班日期
放假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1月31日~2月6日
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7天
清明節
4月5日~7日
3天
勞動節
5月1日~3日
5月4日(週日)
3天
端午節
5月31日~6月2日
3天
中秋節
9月6日~8日
3天
國慶節
10月1日~7日
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7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