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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率法

鎖定
利潤率法是指對某些企業採取核定企業利潤率來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税方法。我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施行細則規定,外國企業不能提供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的,由當地税務機關按其銷貨淨額或業務收入額,參照同行業或類似行業的利潤水平,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1] 
中文名
利潤率法
定    義
指對某些企業採取核定企業利潤率來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税方法
類    型
税務術語
由於外國企業承包勘探、開發海洋石油資源的工程作業不能提供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外國的航空、海運企業從事國際運輸業務不能正確劃分在某一 國裝卸貨物所需成本費用。因此,我國税法規定由税務機關按照銷貨淨額、業務收入額、承包收入總額、裝載客貨收入總額核定利潤率計徵所得税的方法。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