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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郡

鎖定
初郡,中國西漢武帝時對新開拓南越、西南夷地所置的郡,給予“以其故俗治,毋賦税”的優待,稱為初郡。 [1] 
中文名
初郡
含    義
中國西漢武帝時對新開拓南越、西南夷地所置的郡
《史記·平準書》:“漢連兵三歲,誅羌,滅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賦税。”《集解》引晉灼曰:“元鼎六年(前111)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為武都、牂柯、越巂、沈黎、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傳》所置犍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也。”零陵郡雖置於元鼎六年,但據《水經注·湘水》,實系分桂陽郡地置,非南越或西南夷故地,不應為初郡之一。《漢書·昭帝紀》:“元鳳五年(前76)罷象郡,分屬鬱林、牂柯。”象郡始置年失載,其地介於鬱林、牂柯間,元鼎六年時當有。故初郡十七,當如晉灼所舉,去零陵,益以象郡。其範圍相當今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和四川西南部、雲南大部以及越南北部地。 [1] 
參考資料
  • 1.    初郡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