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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授拾遺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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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授拾遺獻書》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初授拾遺獻書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初授拾遺獻書作品原文

初授拾遺獻書
五月八日,翰林學士將仕郎守左拾遺臣白居易頓首頓首謹昧死奉書於旒扆之下:臣伏奉前月二十八日恩制,除授臣左拾遺前充翰林院學士者。臣與崔羣同狀陳謝,但言忝冒,未吐衷誠。今者再黷宸嚴,伏惟重賜詳覽。臣按《六典》:左右拾遺掌供奉諷諫,凡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者,小則上封,大則廷諍。其選甚重,其秩甚卑,所以然者,抑有由也。大凡人之情,位高則惜其位,身貴則愛其身,惜位則偷合而不言,愛身則苟容而不諫,此必然之理也。故拾遺之寘,所以卑其秩者,使位未足惜,身未足愛也;所以重其選者,使上不忍負恩,下不負忍心也。夫位不足惜,恩不忍負,然後能有闕必規,有違必諫,朝廷得失無不察,天下利病無不言,此國朝寘拾遺之本意也。由是而言,豈小臣愚劣暗懦所宜居之哉?況臣本鄉里豎儒,府縣走吏,委心泥滓,絕望煙霄。豈意聖慈,擢居近職,每宴飫無不先及,每慶賜無不先沾,中廄之馬代其勞,內廚之膳給其食。朝慚夕惕,已逾半年,塵曠漸深,憂愧彌劇。未伸微效,又擢清班。臣所以授官已來,僅將十日,食不知味,寢不遑安,唯思粉身,以答殊寵,但未獲粉身之所耳。今陛下肇建皇極,初受鴻名,夙夜憂勤,以求致理,每施一致舉一事,無不合於道便於時,故天下之心,禺禺然日有望於太平也。然今後萬一事有不便於時者,陛下豈不欲聞之乎?萬一政有不合於道者,陛下豈不欲革之乎?倘陛下言動之際,詔令之間,小有遺闕,稍關損益,臣必密陳所見,潛獻所聞,但在聖心裁斷而已。臣又職在中禁,不同外司,欲竭愚衷,合先陳露。伏希天鑑深察赤誠,無任感恩欲報懇款屏營之至。謹言。 [1] 

初授拾遺獻書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679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