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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

鎖定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於2021年6月在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資助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2]  曾獲河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3] 
書    名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
作    者
王建國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21年6月1日
ISBN
9787519752866 [1]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內容簡介

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締造者,列寧創造性地將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俄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發展的實踐密切結合起來,形成了指導引領世界社會主義革命建設發展的列寧主義思想體系。
列寧較為系統地揭示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實質和基本內容以及演進發展規律,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主法治理論。列寧在民主法治建設方面留下寶貴經驗,主要有:實行民主必須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等基本民主權利;健全選舉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自治制度和人民監督制度在內的民主制度體系;處理好民主法治建設中的黨法關係問題;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通過民主立法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完善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法治實施體系,監督制約國家權力。
列寧的民主法治思想理論體系內容完整、邏輯嚴密、方法科學,不僅是我國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國家革命、民主政權建設、法治發展的理論淵源,而且列寧民主法治理論在蘇俄社會主義時期的實踐對當代中國發展民主和推進法治具有重大現實啓發意義。 [1]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作者簡介

男,漢族,1968年12月生,河南商水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博士後。現任鄭州大學首批學科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黨委委員、教學督導委員會主任、鄭州大學中原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理論法學、司法原理與監察制度研究,尤其是專長於馬克思主義法學、列寧法律思想的學術研究。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南省法學會法理法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共河南省政法委員會法律顧問。曾獲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河南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河南省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雙千人才”計劃、鄭州大學首屆“十大師德標兵”等榮譽稱號。 [1]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的歷史邏輯
第一節 繼承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法治思想
第二節 借鑑吸收第二國際領導人的理論
第三節 反思俄國民主革命思潮的歷史經驗
第四節 辯證批判西方民主法治的實踐
第二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的理論邏輯
第一節 人民主權理論的邏輯基點
一、先進階級的領導
二、彰顯人民意志
三、實踐路徑更有保障
第二節 人民民主治理的邏輯構造
一、充分依靠羣眾的自覺自治
二、國家機關建設的非官僚化
三、黨政羣系統協同傳動治理
(一)黨政羣傳動協同以黨的領導為治理方針
(二)黨政羣傳動協同以黨政一體結合並有效協同為重要內容
(三)黨政羣傳動協同以工會等羣團組織為重要紐帶
(四)黨政羣傳動協同以黨與人民最緊密治理聯繫為特徵
第三節 民主與集中相統一
一、人民覺悟下的自覺集中
二、自治基礎上的有效集中
三、公開討論條件下的集中
第四節 國體與政體相統一
一、國體民主是本質
二、政體民主是形式
第三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核心內容(民主篇)
第一節 民主權利的構成
一、政治民主及其權利構成
(一)政治自由權利構成
(二)政治平等權利構成
(三)知情權利和參與權利構成
(四)選舉權利和罷免權利構成
(五)表達權利構成
(六)監督權利構成
二、經濟民主及其權利構成
(一)實施對國民經濟命脈的民主化改造
(二)維護人民的經濟主體地位
(三)國家對經濟運行施以必要的監管
(四)推行經濟管理上的民主
三、司法民主及其權利構成
四、社會民主及其權利構成
第二節 民主權利的實現
一、促成民主權利的法定化
二、構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一)列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構造
(二)列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實踐構造
(三)列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法律構造
三、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
(一)列寧黨內民主思想的要義
(二)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路徑
第四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核心內容(法治篇)
第一節 憲法治國
一、憲法的階級屬性
二、憲法的根本法屬性
三、憲法的權利宣言性
四、憲法統領國家法律體系
五、憲法治國思想的時代價值與意藴
第二節 立法完善
一、立法的必要性
二、立法原則
(一)堅持黨領導立法的指導原則
(二)堅持立法的民主原則
(三)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
(四)堅持法律與時俱進立、改、廢的原則
(五)堅持法律繼承但又不照抄照搬的原則
三、立法的技術和質量
四、法律發展
第三節 嚴格執法
一、嚴格執法的重要性
二、嚴格執法的原則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共產黨員也沒有任何特權
(二)蘇維埃法律必須得到嚴格執行
(三)堅持執法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
三、嚴格執法的措施
(一)加強國民法律意識教育
(二)蘇維埃政權機關嚴格執行法律
四、列寧嚴格執法思想的現實價值
第四節 公正司法
一、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二、司法平等
三、司法民主
四、司法公開
五、司法公正
(一)只有立法公正才能深入討論司法公正
(二)依法司法包含秉承革命的法律意識公正司法
(三)嚴格司法要做到罪刑法定
第五節 全民守法
一、守法的理論表達
(一)蘇維埃法律應當得到嚴格遵守
(二)國家機關黨員幹部發揮遵紀守法的模範作用
(三)通過灌輸教育促進全民守法
二、守法的實踐措施
(一)確立憲法至上的理念
(二)全體公民一體遵守法律
(三)提高人民守法的自覺性
三、守法的思想價值
(一)加強法治教育,培養人民羣眾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二)引導人民投身法治實踐
第六節 法律監督
一、人民監督
二、監察監督
三、檢察監督
(一)蘇維埃檢察機關設立的歷史背景
(二)蘇維埃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和領導體制
(三)蘇維埃檢察機關的制度實踐
第七節 黨法關係
一、黨法關係思想之核心內容
(一)確保黨對立法及司法機關之領導地位
(二)執政黨應主動守法並做出表率
(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人人平等
(四)嚴格規範黨員活動,黨員違法應從嚴從重處罰
(五)改革法律監督體制
二、黨法關係思想之當代意義
第五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的實踐評析
第一節 社會主義民主法治體系構建的實踐及評析
一、頒行憲法以確認革命成功的成果和政權合法性
二、以憲法為統領建構法律規範體系
三、以人民民主為基準創設完善法律實施體制機制
四、依據法律引領國家經濟發展與轉型
第二節 法制統一機制構建的實踐及評析
一、推行集中統一的頂層法權設計
二、構建憲法法律的統一實施機制
三、組建維護法制統一的專門機構
第三節 法治監督理念實踐及評析
一、倡導人民親自執行及監督法律
二、着力發揮監察委員會監督職能
三、推行權能廣泛的檢察法律監督
第四節 民主法治思想實踐的問題思考
一、關於黨法關係
二、關於公法私法的關係
三、關於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四、關於無產階級專政不受法律約束的論斷
第六章 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的借鑑價值
第一節 蘇聯斯大林模式的消極影響
一、認清斯大林背棄列寧產生的消極後果
二、反思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曲折歷程
第二節 辯證對待列寧的民主法治思想
一、非教條地理解列寧民主法治思想
二、將列寧民主法治思想與中國實際相結合
第三節 新時代民主法治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完善
一、堅守民主法治建設的初心
二、牢記共產黨肩負的民主法治建設使命
三、弘揚民主法治的民族意識和民族精神
四、牢固確立民主法治人民性的宗旨
五、與時俱進推動民主法治理論創新
六、不斷深化民主法治制度改革進程
結 語
參考文獻
後 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