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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軍銜)
鎖定
- 中文名
- 列兵
- 外文名
- private
- 級 別
- 士兵的一級,低於上等兵
- 設立時間
- 1722年
- 授予要求
- 新兵經過三個月新訓完畢
- 首設國家
- 俄國
列兵歷史沿革
1722年1月24日,俄國彼得一世頒佈的《官級表》,首次設置此銜,排序為第19官級。1874年,俄國實行普遍徵兵制後,列兵屬於“低級軍銜”。1918年,蘇維埃共和國建立工農紅軍後,將列兵改稱為紅軍戰士,1946年7月恢復列兵軍銜。當代世界大多數國家設有此銜。有些國家士兵最低軍銜不稱列兵,印度、美國、日本、奧地利、智利、秘魯等國稱三等兵,印度尼西亞、菲律賓、老撾、比利時、荷蘭、匈牙利等國稱二等兵,朝鮮等國稱下等兵,英國等國稱新兵。中國引入軍銜制後,清政府命名最低等的兵的軍銜為二等兵。此後,歷屆政府相沿未改,唯有北洋時期的海軍稱二等練兵。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軍銜制時,設有列兵軍銜。2010年7月公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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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義務兵軍銜由高至低分為上等兵、列兵,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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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晉升條件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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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戰火中的“紅星”——二戰期間的蘇聯軍服與服飾(一) .《輕兵器》雜誌社[引用日期2019-08-08]
- 2.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中國廣播網[引用日期2019-08-08]
- 3.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
- 4. 獨家真人實拍!士兵新軍銜大全 .永不消逝的電波PLA[引用日期2022-03-02]
- 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 .新華網.2022-02-28[引用日期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