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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大堂

鎖定
刑部大堂,是封建社會司法最高機構,用來審理全國重大案件的廳堂。
中文名
刑部大堂
性    質
封建社會司法最高機構
簡介
刑部大堂 刑部大堂
廳堂高掛“明鏡高懸”等橫匾,正堂位坐主審官,一派威武的樣子,兩邊是森嚴、寂靜、兵卒列隊,手持棍棒,面目嚴肅。
刑部,又稱秋官、憲部。秋官出自周禮,武則天時改刑部為秋官;憲部出自唐明皇天寶12年改刑部為憲部。
刑部在唐代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門
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讞,為尚書、侍郎之貳。凡刑法之書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獄,以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凡國有大赦,集囚徒於闕下以聽。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門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僕,比部曰司計,司門曰司關。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寶十一載,改刑部曰司憲,比部曰司計。有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