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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任務

鎖定
刑法任務是刑法所要達到的目標。與刑法的階級本質相關,並決定於刑法的階級性。西方各國刑法一般並不在刑法典中規定刑法的任務。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為了強調其刑法的階級性,而在刑法典中規定刑法的任務。1962年《蘇俄刑法典》第1條規定,蘇俄刑法典的任務是保護蘇維埃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保護社會主義所有制、保護公民的人身和權利以及整個社會主義法律秩序不受犯罪行為的侵害。 [1] 
中文名
刑法任務
定    義
刑法所要達到的目標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衞無產階級專政制度,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人民羣眾生活秩序,保障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