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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主體

鎖定
刑事訴訟主體是在刑事訴訟中具有獨立訴訟地位,執行一定訴訟職能,並享有一定訴訟權利,承擔一定訴訟義務的有關國家機關和訴訟當事人。中國刑事訴訟的主體是指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訴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訴訟主體對刑事訴訟程序的發生、發展和終結起着直接作用。其他訴訟參與人與案件結局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不是刑事訴訟主體。 [1] 
中文名
刑事訴訟主體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關於刑事訴訟主體,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界認識不一。一種觀點認為,刑事訴訟主體是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指一切參加刑事訴訟,在訴訟中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機關和個人。另一種觀點認為,應當把刑事訴訟主體和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區別開來。刑事訴訟主體是國家專門機關,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指參加刑事訴訟的一切機關和個人。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