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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書

鎖定
刑事申訴書,是指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時製作並使用的文書。
中文名
刑事申訴書
首    部
寫明標題;申訴人的基本情況
正    文
寫明具體的請求事項;
尾    部
寫明文書致送的人民法院

刑事申訴書內容簡介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申訴書是申訴人不服判決、裁定的書面聲明,也是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按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的依據。

刑事申訴書文書製作要點

刑事申訴書首部

寫明標題;申訴人的基本情況;案由,包括申訴人因什麼案件對哪一人民法院的哪一生效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

刑事申訴書正文

寫明具體的請求事項;敍述事實與理由;寫明提起申請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刑事申訴書尾部

寫明文書致送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的名稱,申訴人的簽名及申訴日期。

刑事申訴書格式

刑事申訴狀
申訴人:
申訴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刑事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年 月 日
附:1.原審判決(或裁定) 份;
2.證據材料 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