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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執行檢察廳
鎖定
刑事執行檢察廳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之一,由監所檢察廳更名而來,主要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指導。
- 中文名
- 刑事執行檢察廳
- 成立時間
- 2015年1月
- 性 質
-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之一
- 曾用名
- 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
刑事執行檢察廳主要職責
負責全國檢察機關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變更執行和對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以及對超期羈押監督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過程中發生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脱逃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的偵查工作和其它自偵案件立案前調查工作的指導;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監所檢察業務工作細則、規定。
[1]
刑事執行檢察廳內設機構
刑事執行檢察廳歷史沿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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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執行檢察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 [引用日期2015-02-01]
- 2. 最高檢監所檢察廳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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