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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薩皮克號事件

鎖定
“切薩皮克”號事件(Chesapeake -Leopard Affair)指的是美國軍艦“切薩皮克”號(Chesapeake)於1807年6月22日遭到英國戰艦“豹”號(Leopard)強徵海員的事件。該事件導致英美關係惡化,美國頒佈禁運法令,是第二次英美戰爭前最嚴重的海上強徵事件,也是1812年戰爭的重要原因 [1] 
名    稱
切薩皮克號事件
發生時間
1807年6月22日
地    點
美國弗吉尼亞州諾福克海岸
參戰方
美國,英國
結    果
美方失敗
傷亡情況
美方3死18傷
主要指揮官
詹姆斯·巴倫,薩盧斯伯裏·普賴斯·漢弗萊斯

目錄

切薩皮克號事件簡介

44門炮快速戰艦圖片 44門炮快速戰艦圖片
“切薩皮克”號是一艘美國海軍護衞艦。1793年商船被劫事件使國會在次年3月27日通過海軍法案,決定建立6艘204英尺長的三桅帆船作為快速艦艇,4艘設44門炮,2艘設36門炮,由費城造船商喬舒亞·漢弗萊斯負責(Joshua Humphries),“切薩皮克”號位列其中,在諾克福進行建造。由於預算問題和國際形勢變化,造船過程波折不斷,1797年7月1日再次通過海軍法案後於1799年下水,但火炮被縮減到40門或38門(存在爭議) [2]  。1802年作為旗艦前往的黎波里無功而返,艦長查理斯·V·莫里斯(Charles V. Morris)上校受到國會的質詢 [3]  ;1813年6月1日從波士頓港口啓航後被英國皇家海軍“沙皇”號俘獲,加入皇家海軍服役,名稱不變;至1819年被拆毀,艦體所用木材被出售,由韋翰切薩皮克工廠購得。

切薩皮克號事件事件

切薩皮克號事件背景

隨着大英帝國疆域的擴展,英國皇家海軍責任日重,規模日增,加之海上條件艱苦以及疾病和戰鬥造成的死亡減員,急需補充兵源。海軍兵員多來自本國商船的海員,國內志願應徵者不足時,往往會強徵海員。許多英國海員都前去美國的商船上求職,希望藉此躲過服役。而英國則宣稱:凡是在大不列顛出生的臣民絕不能改變對女王的忠誠,即使在別國的領土上,英國也有權抓捕他們為本國服役。英國還在“遠海為所有國家公用”的基礎上提出了“共同管轄權”作為自身行動依據,在公海區域抓捕逃往海外的海員,美國首當其衝,華盛頓方面記載稱,到1812年,約有六千名左右美國水手被強徵入伍 [4] 

切薩皮克號事件事件經過

1807年6月22日,先艦長塞繆爾·巴倫(Samuel Barron)之弟詹姆斯·巴倫(James barron)准將繼續指揮的“切薩皮克”號在弗吉尼亞州諾福克海岸附近與薩盧斯伯裏·普賴斯·漢弗萊斯(Salusbury Pryce Humphreys)船長帶領的“豹”號遭遇。對方發出送急件的要求,巴倫便在船上接待了約翰·米德中尉,但是對方卻出示了英國北美防區伯克利中將的搜查令,要求所有英艦艦長都要搜查“切薩皮克”號上從英國皇家海軍開小差的海員。此外還附帶了“豹”號艦長的信,大致內容是希望美方艦長為了兩國友好關係配合英方行動。英方的要求遭到巴倫的斷然拒絕。
漢弗萊斯船長起初用喇叭命令美國船隻投降,但“切薩皮克”號不但沒有投降,還因為對船長命令的錯誤理解(巴倫下令戰爭準備,但是手下士兵直接敲響了戰鼓)首先發出戰爭信號,導致“豹”號向“切薩皮克”號的舷側開火,引爆了“切薩皮克”號的彈藥庫,前後一共發射了三顆炮彈,巴倫被彈藥庫爆炸造成的衝擊波所傷。因為“切薩皮克”號準備進行一次長途航行,船上已經卸下了炮,甲板上也堆滿了各種備用物資,只回敬了一炮作為迴應便不得不投降了 [5]  。切薩皮克的三名船員在襲擊中喪生,包括巴倫本人在內共有18人受傷。然而,漢弗萊斯拒絕了投降,並派了一組人登上“切薩皮克”號上搜查逃兵。許多英國人已經簽約成為切薩皮克的船員,漢弗萊斯只抓獲了四名皇家海軍逃兵:來自於“梅蘭普斯”號的丹尼爾·馬丁(Daniel Martin)、約翰·斯特拉坎(John Strachan)和威廉·沃伊(William Ware)以及曾服役於“哈利”號的詹金·拉特福德(Jenkins Ratford),只有拉特福德是英國人,其他人是美國公民,其中兩名是一直在英國軍艦上服役的非裔美國人 [4] 
1807年8月31日,英國公民詹金·拉特福德被判處死刑,另外三人被判處500鞭打,但後來獲得減刑。而回國後,美國軍事法庭對巴倫進行審判,認定其未做好相關準備導致重大傷亡,據此判處巴倫五年內均作停薪處理,禁止擔任指揮官一職 [6]  。“切薩皮克”號再易艦長,繼續在美軍中服役。

切薩皮克號事件事件結果

該事件發生後,美國國內民眾羣情激奮,但是政府當局並未立刻宣戰,而是派詹姆斯·門羅前去交涉,希望通過外交談判解決問題,要求英國對此道歉,恢復被抓船員的自由並且保障遠離美國水域,從此不會再從懸掛有美國旗幟的船隻上強行帶走任何船員,但外交談判沒能成功,而國內的反戰情緒卻逐漸下降 [7]  。隨後,托馬斯·傑斐遜總統向國會提交關於禁運法案諮文並於1807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要求所有美國產品禁止出口,所有船隻禁止出海。
該法令試圖藉助兩國的貿易往來,通過切斷美國運往英國的原料物資來打擊英國經濟,迫使英國讓步,但卻收效甚微:因為違法成本低而有利可圖,民間走私不斷;法令航海直接導致了國內大量船員失業,美國貿易遭受重大損失,但法國卻不受影響,英國貿易也不斷髮展。由於民眾不斷的抵制,傑斐遜也於1809年撤銷該法案並放棄總統職位 [6] 
此次事件雖不是直接原因,但是是美英矛盾重要體現。英美摩擦持續,最終爆發了1812年戰爭。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618頁
  • 2.    (美)詹姆斯·M·莫里斯.《美國軍事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 3.    (美)米勒.《美國海軍史》:海洋出版社,1985年
  • 4.    劉博慶:《1812年戰爭起因再探討——試論英國強徵美國商船海員的歷史背景》,《河北北方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2卷第2期,第25-29,70頁。
  • 5.    (美)京虎子.《崛起 美國海軍史》(第一部):廣州旅遊出版社,2013
  • 6.    (美)喬治·布朗·廷德爾,大衞·埃默裏·施.《美國史》:南方日報出版社,2012年
  • 7.    羅慶行:《美國1807-1809年禁運政策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安:陝西師範大學,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