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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入公司

鎖定
分入公司亦稱“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人”、“再保險公司”。指與分出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收取再保險費,並承擔分入業務賠償責任的保險人。 [1] 
中文名
分入公司
定    義
與分出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收取再保險費,並承擔分入業務賠償責任的保險人
別    名
保險接受人、再保險人、再保險公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