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鎖定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創立於2006年,是國內知名移動通信業務解決方案提供商。集團成立十年以來,長期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工農中建交銀行總行、中國國際航空、南方航空、東方航空、海南航空公司等70多家企業巨頭提供移動互聯網、企業移動通信、移動金融等解決方案,有“運營商的運營商”之美譽。2013年12月26日榮獲全國移動通信運營商牌照,成為繼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之後中國新運營商的代表。
2018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向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首批簽約的15家企業發放了經營許可證,批准其經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其中包括: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1] 
目前,分享通信集團已經在非洲尼日利亞、埃塞俄比亞和中亞吉爾吉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五個國家擁有自己的頻率和通信運營商業務牌照。 [7] 
分享通信集團目前發行162/165/167/170/171的手機號段,用户已經超過了4000萬。 [8] 
中文名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創立時間
2006年
稱    號
運營商的運營商
經營範圍
移動通信業務解決方案提供商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文化

願景:客户紐帶運營商 [3] 
理念:在您身邊,為您實現,和您一起,與客户齊分享 [3]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產品品牌

“綠”、“集”、”“享”、“連”、“尚” [3] 
面向未成年人成長的“綠卡”品牌、面向集團客户的“集節號”品牌、專為女性及消費人羣設計的“享”品牌、以及面向明星、社羣打造的“尚”品牌 [3]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發展戰略

分享通信集團以“連·存·帶·算”發展戰略驅動企業數字化轉型,持續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能力。 [7] 
“連”是以大連接為基礎的智慧城市、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等平台;通過包括攝像頭在內的智慧城市傳感器規劃平台,從數據源頭開始部署和規劃,開放平台接口,共享數據標準;並通過實現統籌管理,消除信息資源在各單位的“私有化”和各單位之間的相互制約,規範數據在各業務系統間的共享流通,促進數據價值充分釋放,有效避免數據孤島、數據壟斷等因素。 [9] 
“存”具體涵義是“8+NX”戰略。“8”指分享通信集團八大數據中心,“N”是指N個地市數據中心的運營支撐、市場銷售合作,充分利用分享通信技術、運營、市場優勢;“X”是分享家丞分佈式存儲平台,提供無處不在的邊緣計算節點,為數據的四大屬性(存儲、展示、分享、交易)提供全生態的能力。 [10] 
“帶”是結合分享通信集團162/165/167/170/171五個手機號段,通過“綠•集•享•連•尚”五大行業品牌,直面細分市場,以用户大數據為底座,賦能千行百業; [9] 
分享通信極力主張和實踐“混合計算ICDT 能力聚合平台”建設,也就是“算”戰略的實施。混合計算ICDT能力聚合平台是面向運營商和企業市場的開放環境和使能平台,打破了企業及開發者能力獲取邊界,將互聯網各種能力和資源集成在一起,使資源和規則變成可編程的接口,有效實現生態共建的目標。 [10]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發展歷程

2016年4月,分享通信集團集團收購了尼日利亞國家電信GiCell,佔股80%,成為中國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的破冰之舉,正式開啓國際化之旅。 [7] 
2016年10月20日,由分享通信主辦的首屆SIM+論壇在北京舉行。分享通信集團董事局主席蔣志祥表示,SIM卡是真正意義上的移動互聯網入口,“SIM+”即“移動互聯網+”,也是“互聯網+”的深化。將“互聯網+”聚焦到“移動互聯網+”,並進一步落地為“SIM+”,分享通信作為新興運營商的代表,在“互聯網+”的浪潮中瞅準了機會,找準了定位。 [6] 
2018年7月23日上午,分享通信獲得移動通信運營商正式商用牌照。 [11] 
2019年7月23日,分享通信集團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智連無極限,分享贏未來”為主題的5G戰略及新品牌發佈會。分享通信集團董事長蔣志祥發表了“全新出發,分享贏未來”的主題分享,並宣佈了集團在未來5G方面的戰略佈局及面向公眾用户的品牌發佈。 [5] 
2019年12月,分享通信集團正式成為國際電信聯盟(ITU)成員。 [4] 
2020年1月,分享通信集團入選“新華社民族品牌工程”,依託新華社獨特的服務資源,走出國門、走向世界,更好地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及全球用户。 [8] 
2020年5月,分享通信集團正式加入GSMA,成為其會員單位。 [3] 
2021年,分享通信集團董事局主席蔣志祥提出了“連·存·帶·算”發展戰略,以戰略驅動數字化轉型,對標客户需求,持續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能力,以技術和數據雙輪驅動做好解決方案創新,跨越數字鴻溝,不斷推進數字化轉型向縱深發展,成果頻現。 [7] 

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爭議事件

2019年11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針對部分移動轉售企業垃圾信息嚴重擾民問題,集體約談了分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等18家移動轉售企業。 [2]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