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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妃革命

鎖定
在公元1931年8月23日,溥儀的淑妃文繡正式向溥儀要求離婚,原因是她再也承受不了溥儀對她的冷落和宮中的不自由。這件事情對遜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還有溥儀本身都造成相當大的震撼,這可以説是對舊式文化的一種挑戰,之後的兩個月,淑妃文繡堅持自我的想法,不顧家族的反對和指責,也不理睬溥儀聘請的律師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堅決的向天津地方法院要求和溥儀離婚。
中文名
刀妃革命
起    因
溥儀對她的冷落,宮中的不自由
結    果
完全斷絕關係
發生時間
1931年8月23日

刀妃革命反對的代表

文繡的族兄—文綺為此寫了一封信,並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
惠心二妹鑑: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是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德。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刀妃革命文繡回信

文綺族兄大鑒: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確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淩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封義正言辭的回信,和皇妃與皇帝離婚一事傳開後,被當時的人們稱之為刀妃革命。
淑妃文繡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一位支持她與溥儀離婚的人。

刀妃革命事件結果

經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果是: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5.5萬元作為贍養費,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文繡在離婚後所拿到的贍養費,支付了律師費用和期間種種支出之後,用所剩不多的錢辦了一所小學並任教於該校。於1947年夏季在北平(今北京)與劉振東結婚,並在北平西城白米斜街租房安了新家庭。婚後夫妻感情融洽,使文繡享受了完滿的家庭生活。 同時她也是中國歷史上一位擔任過教職的皇妃,平生無兒女的中國末代皇妃文繡,於1953年9月18日患心臟病默默地故去,終年4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