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出資人職責

鎖定
出資人職責,指獲得授權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們委託的專門機構對經營性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的職權和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享有對國有資產的佔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權。
中文名
出資人職責
單    位
中央政府
屬    性
資產經營公司
對    象
出資人
術語簡介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資產規模和營運需要,設立國有資產營運主體如國有控股公司、投資公司、資產經營公司等,授權他們行使出資人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