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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旗為民

鎖定
清朝乾隆年間,為了給滿洲八旗更多的兵額以解決滿洲八旗的生計問題,許多漢軍旗人出旗為民,到乾隆中後期,漢八旗的出旗幾乎是帶有強迫性質的。當時在廣州杭州福州等地駐防的漢八旗的旗兵或離開軍營入民籍,或轉入當地綠營
中文名
出旗為民
人    物
乾隆帝
地    點
廣州杭州福州
發生時間
清朝乾隆年間

目錄

出旗為民發展

乾隆帝在改變皇莊經營方式的舊制基礎上,對八旗王公官員和富裕旗人佔有“包衣”的祖制,亦進行了改革。他於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初二日,下了一道釋放八旗“開户家奴”出旗為民的諭旨。他説:“八旗另記檔案之人,原系開户家奴,冒入另户,後經自行首明,及旗人抱養民人為子者。至開户家奴,則均系旗下世僕,因效力年久,伊主情願令其出户,現在各旗及外省駐防內,似此者頗多,凡一切差使,必先 盡另户正身挑選之後,方准將伊等挑補,而伊等欲自行謀生,則又以身隸旗籍,不能自由。現今八旗户口日繁 ,與其拘於成例,致生計日益艱窘,不若聽從其便,俾得各自為謀。著加恩將現今在京八旗在外駐防內另記檔 案及養子開户人等,俱準其出旗為民,其情願入籍何處,各聽其便,所有本身田產,並許其帶往。此番辦理之 後,隔數年,似此查辦一次之處,侯朕酌量降旨。此內不食錢糧者,即令出旗外,其食錢糧之人,若一時遽行出旗,於伊等生計,不無拮据,其如何定以年限,裁汰出旗之處,交與該部會同八旗都統,詳悉定議具奏。”
漢軍出旗清朝中後期部分漢軍旗人、下五旗旗鼓包衣、開户人、抱養民子、旗下家奴被統治者大規模強令脱離八旗組織的一系列舉措。因出旗之人均以旗內漢姓人丁為主,故而統稱為漢軍出旗。漢軍出旗最直接導火索是清中期開始出現的八旗生計問題。
漢軍八旗是清朝能夠奪取中原江山的一個重要的輔佐力量,但隨着滿洲貴族統治經驗的逐漸豐富,漢軍的重要性也隨之降低。另一方面,在清朝統治者眼裏漢軍“本系漢人”,尤其是入關後入旗、資歷較淺、漢族風俗較深的漢軍,始終受到統治者的另眼相待,在待遇上也明顯低於滿、蒙旗人。康熙末年,由於八旗人丁的滋生,旗丁挑甲比例的縮小,旗人的生計問題開始展露了出來,到了乾隆年間已愈演愈烈。清朝統治者對此的解決方式之一,便是強令這批資歷較淺的漢軍脱離八旗組織。
乾隆帝在即位初期便以整頓旗務為名,屢屢表露出將漢軍視同漢人的傾向。終於,在乾隆七年(1742年)四月,正式發佈了令漢軍旗人出旗自行謀生的諭旨。在諭旨中,乾隆帝表面上説是為他們着想,並且聽憑自願,實則採取了大規模的強制性舉措。按照乾隆帝的劃定標準,除“從龍入關”的遼東漢軍(俗稱“陳漢軍”)不在出旗之列外,漢軍組織中的其餘部分,如入關後歸附者、原屬於三藩所部者、開户人、另冊檔案人、抱養民子、漢軍户下家奴等等皆應出旗為民。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皇帝又諭令五旗王公將生計困難之旗鼓包衣大量放出,並且每幾年放出一次,下五旗漢姓包衣的數量也因此大幅減少,僅為包衣滿洲佐領數量的五分之一多一些。雍正元年(1723年),漢軍與漢人家奴壯丁共計44萬餘人,約佔當時八旗人丁總額的72%。至出旗後嘉慶元年(1796年)的再度統計,已降至總人口的43%,可窺見規模之巨。

出旗為民後果

由於清朝統治者始終不肯放任所有旗人自行謀生,因此儘管漢軍大規模出旗,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八旗的生計問題。但漢軍數量的減少,還是增加了滿洲、蒙古旗丁當兵披甲的機率。另一方面,被勒令出旗也導致一些人心懷怨恨,例如在癸酉之變中天理教徒攻打紫禁城時就有一些之前被裁掉的原漢軍旗人和包衣加入了天理教起事者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