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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納税擔保

鎖定
出境納税擔保是指税務機關對於欠繳税款的納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須向税務機關提供擔保,否則税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中文名
出境納税擔保
釋    義
税務機關對於欠繳税款的納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須向税務機關提供擔保,否則税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相關規定
我國《税收徵管法》第44條規定:“欠繳税款的納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税務機關結清應納税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税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税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國家税務總局和公安部1996年聯合頒佈的《阻止欠税人出境實施辦法》對阻止出境對象作了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