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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退(免)税清算

鎖定
出口貨物退(免)税清算是指一個年度(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終了後三個月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務機關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辦法的規定。
中文名
出口貨物退(免)税清算
釋    義
税務機關按照出口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管理辦法的規定
對出口企業在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清算備案的出口貨物退(免)税情況,以及應退(免)未退(免)税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重新審核、計算、清理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