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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
鎖定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是出口地銀行對
信用證受益人提供的一種
短期融資,是基於銀行可接受的信用證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採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還款來源為信用證項下
出口收匯。 打包貸款是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
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採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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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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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ort Letter of Credit Packing Loan
- 對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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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受益人
- 類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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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資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基本規定
2.打包貸款通常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80%;
3.每筆放款通常不超過3個月;
4.申請辦理打包貸款需提交:書面申請、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採購合同、正本信用證等;
5.需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打包貸款)》;
6.憑以放款的信用證以融資銀行為
通知行,且融資銀行可以
議付、付款;
8.申請打包貸款後,信用證正本須留存於融資銀行;
9.出口商發貨並取得信用證項下
單據後,應及時向銀行
交單。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選擇時機
在流動資金緊缺,國外
進口商雖然不接受
預付貨款的條件但同意開立信用證時可以選擇打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