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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

鎖定
出具,動詞,開出、寫出(證明、證件等)。一般來説出具是瞭解案件情況或者負有出證義務的單位及個人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的行為。
中文名
出具
拼    音
chū jù
詞    性
動詞
解    釋
出示、拿出

目錄

出具釋義

“出”,出示、拿出的意思。“具”,具有的意思。
“出具文件”,就是“出示本人所具有的文件”的意思。
或者:“拿出本人所具有的文件(給別人看)”。
謂以某種名義開出某種證件。 [1] 

出具辨析

1、概念不一樣。出具是瞭解案件情況或者負有出證義務的單位及個人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的行為;出示是向法庭或者相關部門展示有關資料、證據的過程。
2、主體不同。出具行為的主體一般不是案件當事人;出示行為的主體一般是案件的當事人、代理人或者公訴人。
參考資料
  • 1.    出具  .在線漢語字典[引用日期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