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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軍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原常委)

鎖定
凌軍,男,漢族,1967年12月生,浙江杭州人,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曾任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委常委、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局長。 [1] 
中文名
凌軍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凌軍人物履歷

1985.09-1987.07  杭州市人民警察學校學生
1987.08-1997.08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潮鳴派出所民警
1997.08-1999.08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潮鳴派出所副所長 [2] 
1999.08-2000.11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東新派出所指導員
2000.11-2003.04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長慶派出所所長
2003.04-2009.01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3] 
2009.01-2013.11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3.11 -2014.11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14.11- 2016.12 杭州市淳安縣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4] 
2016.12-杭州市濱江區委常委。 [5] 

凌軍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當選為濱江區委常委。 [5] 

凌軍人物事件

2019年2月4日消息,2018年7月以來,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成立專案組,依紀依法查辦杭州市濱江區以虞關榮為首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11名涉案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依法採取了留置措施。經查:杭州市濱江區委原常委、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委員、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原局長凌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
日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省紀委省監委依紀依法對上述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