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氏是源自《周礼》的古代官职名称,主要职责为掌管驱除危害人类的猛兽。该官职通过设置陷阱、捕兽器具等设施,并配合敲击灵鼓驱赶猛兽,捕获后需向朝廷进献兽类的皮毛、牙齿等战利品 [2]。作为先秦官制体系的组成部分,冥氏的设立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人与猛兽冲突的系统化管理 [3]。
- 拼 音
- míng shì [1]
- 注 音
- ㄇㄧㄥˊ ㄕˋ [2]
- 出 处
- 《周礼·秋官》 [2]
- 职 能
- 攻除猛兽 [3]
- 记载文献
- 汉代郑玄注疏 [2]
职责详解
播报编辑
冥氏在《周礼》官制中承担三项核心职能:
- 根据《周礼·秋官·冥氏》记载,需"设弧张"布置绳网类捕猎工具,建造陷阱机关("为阱擭")捕捉猛兽 [2]
- 使用灵鼓进行声波驱赶,通过特定节奏的鼓声威慑猛兽远离人类聚居区域,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 [2]
- 捕获猛兽后,需将兽皮、牙齿、胡须等具有实用或象征意义的部位作为贡品呈献朝廷 [2]
文献依据
播报编辑
该官职最早见于《周礼·秋官》篇目,原文记载其职责为:"掌设弧张,为阱擭以攻猛兽,以灵鼓敺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汉代经学家郑玄在注释中进一步阐释,指出'弧张'特指带有机关的捕猎装置,'阱擭'则是带有触发机构的陷乃匪糠戒阱 [2]汽朽遥欠戏誉弃悼巴辨体雄少欠墓担篮邀棕。
历史背景
播报编辑
先秦时期中原地区生态环境与现今差异显著,虎、豹等大型猛兽频繁出没,《周礼》设置冥氏官职表明:
- 周王室将猛兽防治纳入国家行政管理体系 [2]
- 该官职隶属秋官司寇系统,掌管驱除猛兽等事务 [3]
- 专职官员的设立反映出当时人兽冲突已达到需要制度化应对的程度 [2]
相关考证
播报编辑
明清学者对冥氏的职能范围存在不同解读:
- 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认为其职能侧重预防性驱赶而非主动猎杀 [2]
- 部分现代研究者结合甲骨文记载,推测该官职可能承担祭祀仪式中的兽类供应职责 [2]
- 《周礼》中与冥氏相关的官职还包括穴氏(掌管捕捉冬眠野兽)、翨氏(掌管捕杀猛禽)等,共同构成动物管理体系 [3]
词语属性
播报编辑
作为汉语词汇,"冥氏"具有以下语言学特征:
- 收录于《汉语大词典》《辞源》等重要辞书,位列"冥"字部词语 [1]
- 在《广韵》《集韵》等韵书中标注为"武兵切,音明",属平声字 [2]
- 现代汉语中仅作为历史官职名称使用,未产生引申含义 [3]
- 构词方式采用'形容词+名词'结构,其中'冥'取'幽深隐秘'之意,暗指其工作环境的特殊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