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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現與表現

鎖定
再現與表現,再現指文藝作品對客觀現實進行如實的反映;表現則指文藝作品對作家藝術家主觀意識的表達。
前者着重反映的是客觀性特徵,後者着重表現的是主觀性特徵。就其一般本質而言,文學藝術既不能單純地歸結為再現,也不能單純地歸結為表現,而是再現與表現的統一。從一方面看,文藝作品都是作家、藝術家審美意識的物化形態,是作家、藝術家創造性勞動的結晶,這就決定了任何文藝作品都必然含有表現作家、藝術家主觀意識的成分。從另一方面看,不僅作家、藝術家們審美意識源於一定的社會生活,而且這種審美意識的表現也必須藉助於一定的感性具體的形象,這種形象不論經過怎樣的變形,最終都只能來自客觀現實,這就決定了任何文藝作品又都必然包含有再現客觀現實的成分。在創作過程中,這兩個方面總是互相滲透,彼此交織,辯證地統一的,再現中可以有表現,表現中可以有再現,不過,在不同的作品中,兩者中可以有所側重,而這種側重,往往導致作品的風貌差異很大。如現實主義作品,一般偏重再現;浪漫主義作品,一般偏重表現。在創作意識由再現轉向表現時,作家、藝術家不僅要面向內心世界,而且更應當面向外部世界,應把“自我”置於生活的激流之中。 [1] 
參考資料
  • 1.    莊濤等主編,寫作大辭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2年04月第1版,第61-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