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再抵押

鎖定
再抵押又稱為複合抵押,是指抵押人為擔保數個債權以同一財產設定抵押權,但抵押擔保的數個債權總額並不超過該項財產的總價值的抵押。也就是説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的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餘額部分。
中文名
再抵押
定    義
抵押人為擔保數個債權以同一財產設定抵押權,但抵押擔保的數個債權總額並不超過該項財產的總價值的抵押
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的一種方式。指商業銀行需要補充資金時,以工商企業向其借款時提交的抵押品(票據和有價證券),作為再抵押貸款的抵押品向中央銀行借款。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採用再抵押與再貼現方式,在貸款期限和數量方面都更顯靈活,手續也比較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