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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投資

鎖定
再投資指的是投資者將投資所取得的收入用於增加投資額或投資於該國的其他地區和單位的投資行為。再投資是擴大再生產的重要內容,其特點是可以充分發揮原有投資的優勢,吸引更多的資金,解決原有投資不足或其他地區和單位的資金缺乏問題。因此,世界各國都不同程度地給予再投資於本國的投資者各種税收優惠待遇。 [1] 
再投資風險是債券持有者在持有期得到的利息收入、到期時得到的本息、出售時得到的資本收益等,用它們來再投資所能實現的報酬可能會低於當初購買該債券的收益率的風險。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