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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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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這是1948年4月8日毛澤東為接管洛陽而寫的關於城市政策的電報。 [1] 
中文名
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
發起人
毛澤東
收錄於
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發表日期
1948年4月8日

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電報內容

電報規定:(一)極謹慎地清理國民黨統治機構,只逮捕其中主要反動分子。(二)對於官僚資本要有明確界限,不要將國民黨人經營的工商業都叫做官僚資本而加以沒收。對於著名的國民黨大官僚所經營的企業,應該按照上述原則和辦法處理。對於小官僚和地主所辦的工商業,則不在沒收之列。一切民族資產階級經營的企業,嚴禁侵犯。(三)禁止農民團體進城捉拿和鬥爭地主。(四)入城之初,不要輕易提出增加工資減少工時的口號。(五)不要忙於組織城市人民進行民主改革和生活改善的鬥爭。(六)城市一經由我們管理,就必須有計劃地逐步解決貧民的生活問題。不要提“開倉濟貧”的口號。不要使他們養成依賴政府救濟的心理。(七)國民黨員和三青團員,必須妥善地予以清理和登記。(八)一切作長期打算。嚴禁破壞任何公私生產資料和浪費生活資料,禁止大吃大喝,注意節約。(九)市委書記和市長必須委派懂政策有能力的人擔任。“城市已經屬於人民,一切應該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負責管理的精神為出發點。”如果應用對待國民黨管理的城市的政策和策略,來對待人民自己管理的城市,那就是完全錯誤的。 [1] 

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歷史意義

這封電報是毛澤東關於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城市政策的代表性著作。其中提出的九項政策不僅適用於洛陽,也適用於一切新解放的城市,對於在解放戰爭中穩妥地接管大中城市起了重要的政策指導作用。 [1] 
這封電報收入《毛澤東選集》第4卷。 [1] 
參考資料
  • 1.    李捷主編,毛澤東著作辭典,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12,第5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