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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五刑
鎖定
- 中文名
- 具五刑
- 解 釋
- 具備五種刑罰
- 朝 代
- 秦漢
- 過 程
- 先後施用五刑
具五刑程序
先黥(在人臉上刺字)、劓(用刀割掉鼻子)、斬左右趾(砍掉左右腳),笞殺之(用藤條或荊條將人活活打死),梟其首(斬首並將首級示眾),菹其骨肉於市(在大庭廣眾之下剁成肉醬),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對於有誹謗漫罵行為者,先割斷其舌)。
指的是先在臉上刺字,然後割鼻子,再砍掉左右腳,接着用鞭杖或竹板活活打死,把頭割下來懸掛在木杆上示眾,在大庭廣眾之下剁成肉醬。對於有誹謗辱罵行為者,還要先把舌頭割掉。
具五刑受刑的人
史載李斯即“具五刑”而死。李斯是戰國、秦代的著名政治家,先後在秦任客卿、廷尉、左丞相。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具五刑”,處死於咸陽,並誅滅其三族。另漢朝開國名將彭越也是被“具五刑”而死。
具五刑宋朝再用
北宋時,因“妖謀”遭法外重誅的事例相當多。例如天禧四年(1020),周能等偽造天書謀作亂,真宗降詔:“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並活釘令眾三日訖,斷手足,具五刑處死。”具五刑本就是秦朝最殘酷的刑法,宋真宗又令與活釘、斷手足並用,可見其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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