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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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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提出的意見。於2021年12月25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以工信部聯政法〔2021〕215號聯合發佈。 [1] 
中文名
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
頒佈時間
2022年1月14日(工信部網站)
發佈單位
工信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 
發佈文號
工信部聯政法〔2021〕215號 [1] 

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發佈意見

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政法〔202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主管部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有關單位:
推動製造業有序轉移,是優化生產力空間佈局、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拓展製造業發展新空間的重要途徑,是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維護我國產業體系完整性、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迫切需要。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提出以下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生態環境部
交通運輸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1年12月25日 [1] 

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內容解讀

2022年1月14日,工信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並向優勢地區集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尊重企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求進行有序轉移。堅持市場化原則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研究支持地方設立產業轉移基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