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通过认缴出资额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方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人数通常为2至50人,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共同出资需股东订立协议,共享收益并承担有限责任 [1-2] [4-9]。该模式结合了资本联合与人合特性,是我国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 [1] [5]。
- 股东人数
- 2-50人(2025年) [2] [4-5] [8]
- 出资方式
-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 [3]
- 责任类型
- 股东有限责任 [1] [7]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3] [5-6]
- 适用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1] [3]
定义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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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是企业设立时由多个主体共同投入资本的行为,主要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1] [7],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承担有限责任 [3]。
股东人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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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实践中,共同出资通常要求至少2名股东 [2] [4-5] [8]。国有独资公司等特殊类型不受此限制 [5]。
出资方式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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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通过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出资,责任限于认缴金额 [1] [7]。
- 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2] [4-9]。
法律依据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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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法》:明确股东人数上限及出资责任 [5-6] [8],要求设立时提交章程、出资证明等文件 [7]。
- 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4]。
- 3.人合特性:股东或合伙人之间需具备信任基础,股东人数通常限制在2至50人之间,且不能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票 [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