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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叔段之亂
鎖定
- 中文名
- 共叔段之亂
- 發生時間
- 722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鄭莊公二十二年)
共叔段之亂背景
鄭武公十年(公元前761年),申侯之女被迎娶成為武公夫人,因申國為姜姓諸侯國,所以武公夫人被稱為武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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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姜成為夫人後,先後為武公誕下兩子,長子寤生(即鄭莊公)和少子段。而生莊公的時候,因為是武姜做了一個夢以後才有了莊公,所以驚嚇到了武姜,故而莊公名為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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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示她的厭惡,這也成為共叔段之亂的起因。而少子段出生後,則武姜偏心於段,並時常向鄭武公請求立叔段為繼承人,但鄭武公卻按照嫡長子繼承製的禮法,不肯廢除公子寤生的世子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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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叔段之亂經過
周平王二十八年(公元前743年),寤生承襲鄭國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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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鄭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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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即位伊始,武姜便向莊公請求將制地(在今滎陽市區西北12公里、峽窩鎮上街村。自此以西,地勢險要,虎牢關尤扼要衝。)分封給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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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則表示“制”這個地方過於危險,當年鄭國吞併虢國,虢國的國君就死在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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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同時也告訴武姜,除了制地以外,別的地方都可以任一挑一處給自己的弟弟段做封地。武姜隨後向莊公請求,改將京邑(在今河南省滎陽市東南約二十里)作為段的封地,莊公表示同意,而段隨後便前往京邑。因為叔段是莊公的弟弟,所以眾人就稱他為京城太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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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段到京邑以後,首先對京邑的城牆進行擴建。根據周禮,大的城邑不能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不能超過國都規模的五分之一,而小城只能是九分之一。而叔段的改建,已經明顯違背周朝禮制。當時朝內的大夫祭仲發現叔段的逾制行為後,便上奏莊公,認為京邑的改建,明顯不合祖制,這樣下去則會不利於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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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則認為,武姜要段這樣做,他無法插手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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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仲隨即回答,武姜的要求永遠無法滿足,不如及早處理,如果讓叔段的勢力坐大,以後恐怕局勢無法收拾,蔓生的草都難以除盡,更何況是國君的弟弟。莊公便表示,叔段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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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叔段又命令鄭國的西部和北部的邊城在服從國都的命令外,也聽從自己的管轄,成為兩屬之地。公子呂聞訊後,便向莊公進言,國家不能有兩個國君,如果莊公不打算未來讓叔段成為鄭國國君的,則就要儘快剷除叔段,以免百姓疑慮。而此時,莊公依舊回覆公子呂,對叔段的行為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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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的無作為使得叔段的行為更加變本加厲,他隨後進一步要求西、北兩座邊城不再接受國都來的命令。而在鄭國的政府內部,公子呂再次要求就叔段的這一行為進行處理,否則局勢將會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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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鄭莊公沿襲以前的做法,還是聽任叔段的這次違制行為。
在鄭莊公的多次放任之後,叔段則礪兵秣馬,準備偷襲乘機偷襲國都新鄭。同時武姜則準備在叔段來襲時,作為內應,打開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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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獲悉這一叛亂陰謀以後,隨即命令子封(即公子呂)帶領兩百輛戰車前去討伐叔段。而同時,京邑的民眾在得知莊公大軍前來平叛後,紛紛背棄叔段。在此情形下,叔段不得已逃往鄢城,而平亂大軍則一路追至鄢城。鄭莊公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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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段逃離鄭國,前往共國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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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後民眾將叔段稱為共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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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叔段之亂後續
在平定共叔段之亂後,鄭莊公便令人將參與叛亂的母親武姜送往城潁,並且發誓不到黃泉,永不見面。但畢竟武姜是自己的生母,所以一段時間後,鄭莊公便開始反悔之前所説的“不及黃泉,無相見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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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武姜也對之前所做所謂有所後悔,此時,邊疆潁谷一名官吏潁考叔在得知莊公的悔意後,便藉機上貢。莊公隨後賜宴潁考叔,席間,潁考叔將一些肉類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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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莊公隨即便問其原委,潁考叔便回稟莊公自己的行為只是為了讓在家的唯一的老母也能品嚐君王賞賜的肉羹。莊公聽聞後,大發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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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潁考叔則藉機表示,只要挖條隧道,能看見泉水,那麼就能完成莊公的心願。莊公聽到潁考叔的辦法後,便立即開始動工挖掘。隧道掘成後,莊公和武姜分別走入隧道,母子最終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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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莊公對兄弟相殘也有悔恨之意,多年之後還公開提到自己有弟弟叔段,卻不能平安相處,使得弟弟流亡外國餬口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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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逝世後十數年,鄭厲公復位報復政敵,叔段之孫公父定叔出奔衞國,鄭厲公説,不可使得叔段在鄭國無後,使公父定叔迴歸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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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叔段之亂評價
共叔段之亂,是《春秋》一書第一年所記載的唯一一件與魯國無關的事件,原文為“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而《春秋》據儒家所説,為孔子親自筆刪魯國舊史而成,被認為包含了儒家的精神,即所説的微言大義。而作為儒家《春秋》學的三個代表,《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對此有各自的評價。但基本都認為鄭莊公與共叔段都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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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認為,“鄭伯克段於鄢”中,共叔段超越了一個做弟弟的本分,所以稱段而不是弟。而鄭莊公則沒有完成教導弟弟應盡的責任,並故意放任共叔段,以期其走上造反的道路,所以稱之為鄭伯而不是兄。而共叔段後來的行為如同另一個國君,所以鄭莊公平定共叔段,要用打贏敵國採用的“克”字。而最後,共叔段出逃卻不説,則是史官也不好下筆來寫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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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傳》則認為,之所以説“克”,那完全是為了強調鄭莊公的惡。而鄭莊公的惡就在於,明知道母親喜歡段,而自己卻要殺掉段。而自己明明要殺掉段,那當初還不如不給他封地。而作為莊公的弟弟,共叔段不稱職為弟,那是因為他能匹敵一國之君。此外,為什麼寫清楚地點的原因也是為了強調共叔段這一點。因為按照春秋來説,如果這種討伐的事情發生在都城以外,而且被討伐一方能匹敵一國之君的,那麼就要寫明地點。以此來體現孔子的微言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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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傳》則從另外的一個方面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之所不説殺,而説克,那是為了表示,共叔段當時不是一個人,而是有很多人追隨他。而之所以稱莊公為鄭伯,那是因為國君如果殺了自己的嫡長子或者同母弟,那麼就稱呼其爵位。所以從這裏也就能看出,共叔段是鄭莊公的弟弟了。而共叔段被稱之為段,而不是公子段或者弟,那是因為他所作的不符合一個公子和弟弟所應有的行為。所以從這一角度上來説,孔子對於共叔段的批評程度要超過鄭莊公。而記載地點,是因為表明共叔段已經逃離到遠離國都的地方,這就説明鄭莊公做的過分的地方。而鄭莊公這時不應當繼續追殺,而是應當採取兄弟間相親相敬的道德方法來處置共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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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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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武公十年,娶申侯女為夫人,曰武姜。
- 2. 《春秋·隱公》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
- 3. 《左傳》: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
- 4. 寤,即睡醒之意。而據《史記·鄭世家》,太史公認為寤,通牾字,即難產。
- 5.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
- 6. 鄭伯克段於鄢 . 希望明德工程[引用日期2013-09-06]
- 7.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 8.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號太叔。
- 9. 《春秋·隱公》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 10. 《春秋·隱公》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 11. 《春秋·隱公》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
- 12. 《春秋·隱公》曰:“姜氏欲之,焉闢害?”
- 13.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
- 14. 《春秋·隱公》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 15. 《春秋·隱公》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
- 16. 《春秋·隱公》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廩延。
- 17.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為內應。
- 18. 《春秋·隱公》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啓之。
- 19. 《左傳》: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古代,按干支紀日。當年辛丑日為五月廿三日。
- 20. 徐元誥,《國語集解(修訂本)》“叔段以京患莊公,鄭畿不封。”,中華書局2002年6月第1版,第498頁。
- 21.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潰,段出奔共。
- 22. 《春秋·隱公》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 23. 質疑鄭莊公“啓拓封疆”本意 .議政網[引用日期2013-09-06]
- 24.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誓言曰:“不至黃泉,毋相見也。”
- 25. 《春秋·隱公》遂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 26. 《春秋·隱公》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
- 27. 《春秋·隱公》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
- 28. 《春秋·隱公》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
- 29. 司馬遷·《史記·鄭世家第十二》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奈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 30. 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左傳·隱公十一年》:“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中華書局1990年5月第2版,第75頁。
- 31.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左傳·莊公十六年》:“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中華書局1990年5月第2版,第202頁。
- 32. 魏紅星 .《的文本特徵——與比較》. 燕山大學文法學院 :《樂山師範學院學報》,2007年第十期
- 33. 李徵宇.《共叔段之亂”、“驪姬之禍”與“驪山女亦為天子”關係考論》.南京:南京大學文學院,中圖分類號:I207
- 34. 陳恩林.《和的關係》:《史學史研究》,1982年04期
- 35. 李鐵柱 .《春秋民族思想研究》:《內蒙古大學》,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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