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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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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
辦公地址
六盤水市六枝特區興隆路

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特區人民政府委託向特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和非金融類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有關工作。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承擔我區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設想、發展規劃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實施重點項目管理,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組織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組織擬定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八)承擔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相關工作。
(九)擬訂倉儲設施建設規劃;指導糧油及其他重要消費品(糧油、肉類、食糖等)儲備的宏觀佈局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儲備糧及其他重要消費品的總體佈局、規模、收儲、動用建議,提出特區級儲備糧及其他重要消費品輪換計劃審核建議並督促實施;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擬訂糧油流通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油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及其他重要消費品(糧油、肉類、食糖等)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及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統計及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國家糧食購銷價格的執行,承辦糧食收購許可的相關工作;保障駐境部隊糧油供應。
(十)承擔價格改革規劃、地方定價目錄、聽證目錄的修訂工作;研究提出區級政府管理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的原則和作價辦法;按照管理權限,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項目的成本調查和監審;依法組織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價格聽證工作;負責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組織全區農副產品成本調查工作,按時上報數據資料,為制定農業政策提供有價值的基礎材料;承擔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和核定工作,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具有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等工作。
(十一)承擔市場價格總水平和價格動態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研究擬定穩控物價年度目標和措施;承擔城鄉低收入羣體臨時價格補貼工作;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參與擬定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承擔價格政策宣傳和市場價格信息發佈工作。
(十二)承辦特區人民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公產管理、電子政務平台建設、政策法規、政務服務、宣傳、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目標管理、黨羣、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工作和機關經費、專項資金的財務核算和管理;研究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資金安全和資金使用效益評估,提出工作建議。
(二)規劃改革和國民經濟綜合股(特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安排區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並監督實施;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監測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開展經濟運行等調控政策評估,提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對策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總量平衡,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相關工作;承擔新聞發佈和信息引導等工作;承擔特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股(政務服務股)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貸項目,組織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和實施;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開展對諮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的資格論證等工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區級重點項目、民生實事計劃建議並協調監管;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批和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投資建設宏觀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四)地區經濟和農村經濟發展股(以工代賑辦公室)
擬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擬定土地政策實施辦法;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和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擬定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並協調實施;參與協調扶貧開發工作;承擔統籌推進特區外區域合作交流有關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對口幫扶城市有關工作;綜合分析和監測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五)社會產業就業和服務發展股(財政金融與利用外資股)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建議,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制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教育、文化、衞生計生、體育、民政、旅遊、科技、廣播影視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服務業、就業等狀況,提出政策建議,擬定相關規劃和計劃;安排區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協調重要物資儲備工作;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融資合作,執行直接融資的政策並提出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申報等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全區社會信用體系中長期規劃;承擔非金融類信用信息庫搭建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利用外資貸款並提出備選項目上報;按照權限審批、核准國外貸款項目、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
(六)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股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節能減排、氣候變化應對的綜合協調工作;牽頭開展全區節能工作,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工作;擬定循環經濟發展、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及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和推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七)項目稽察股(政策法規股)
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執行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監督檢查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按規定對違法行為提出處理建議;指導協調招標投標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法制建設和應訴工作。
(八)工業建設和交通運輸股
統籌協調工業經濟發展規劃;綜合分析工業經濟運行狀況;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項目的佈局;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及重點產業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工作;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能源資源領域及礦產資源領域重大項目對外合作;統籌交通運輸(含城市軌道交通、民航、水運、郵政)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郵政運行狀況,規劃交通重大項目佈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九)價格與收費管理股
承擔價格改革規劃、地方定價目錄、聽證目錄的修訂工作;研究提出區級政府管理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的原則和作價辦法;按照管理權限,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項目的成本調查和監審;依法組織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價格聽證工作;負責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組織全區農副產品成本調查工作,按時上報數據資料,為制定農業政策提供有價值的基礎材料;承辦收費許可證核發、審驗、動態管理工作;承擔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和核定工作,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價格監督檢查股
承擔國家和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法工作,監督全區市場價格和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監督檢查應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價格、收費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價格案件審理和應訴工作;指導基層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羣眾性的義務價格監督工作;監督全區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開展價格誠信建設、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十一)價格監測調控股(基金管理股)
承擔市場價格總水平和價格動態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研究擬定穩控物價年度目標和措施;承擔城鄉低收入羣體臨時價格補貼工作;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組織實施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參與擬定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承擔價格政策宣傳和市場價格信息發佈工作。 [2] 

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發展和改革局現任領導

局長:楊熙 [1] 
副局長:鄧忠林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