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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建議;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定全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廉租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指導實施。
中文名
六枝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類    別
政府部門
地    區
六枝特區
所在國家
中國

六枝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特區建設局(特區城市管理局)除指導和管理城市客運以外的職責、特區房產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整合,劃入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和困難羣眾的住房問題,逐步解決農村危舊房改造問題。
三加強城鄉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推進城鄉統籌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四加強建築節能、牆體革新和城鎮減排工作,着力改善人居生態環境。

六枝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及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區域城鎮體系規劃、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定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並指導區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擬定行業體制改革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及有關城鄉規劃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法制建設、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按管理權限廢止不按城鄉規劃要求頒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負責全區城鄉規劃編制設計管理,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設計的監督和行業管理,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參與大中型和重點建設項目選址工作。
五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推廣工程建設標準通用設計圖集;擬定工程造價管理制度並指導全區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市場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擬定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處理工程計價爭議;指導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權屬管理、房屋拆遷、城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相關資質的審核。
七監督管理全區建築行業;擬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及建設工程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戰略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合同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擔保和工程風險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八承擔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並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指導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九承擔指導、監督城鎮建設和城市管理的責任;指導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定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自然遺產項目和自然文化雙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組織編制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農村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的建設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重建)建設工作。 [1] 

六枝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應訪、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黨羣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行業職業(從業、執業)標準;指導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社團工作。
二計劃財務股
擬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行業利用外資計劃及招商引資計劃;承擔有關項目立項審查、審批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統計工作;管理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彙編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
四住房保障改革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股(特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區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使用國家、省和市級、區級廉租住房資金;擬定行業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督促區直各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管理房屋權屬信息系統;擬定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權屬管理、房屋拆遷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房地產行業相關資質核准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工作,開展房地產管理相關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特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
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建築市場、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合同、工程項目、工程擔保、工程風險、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查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管理工作;承辦相關從業人員建築市場準入行政許可事項;承擔區外進入六枝特區相關企業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有形建築市場;承擔建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整頓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推進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擬定全區建築節能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綠色建築標識評價工作;指導全區建築節能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的實施;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和白蟻防治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