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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詰責事件

鎖定
李朝君臣確信“胡人無百年之運”的格言,將地震、彗星等自然災害視為清朝滅亡的徵兆,對南明政權、吳三桂和三藩分裂勢力、台灣鄭成功、準噶爾蒙古等反清勢力寄以厚望,準備派使臣渡海聯絡,策劃夾擊清朝。
中文名
六使詰責事件
相關人物
李淏
誘    因
丙子虜亂
文獻記載
《金輪劫》

六使詰責事件事件介紹

1650年,李淏向清廷奏報“日本近以密書示通事,情形可畏,請築城訓練為守禦計”,企圖以防禦日本為由擴軍備戰。清朝警覺到朝、日、南明聯手組成軍事同盟的危險,於是派遣密使前往朝鮮核實情況。結果查明朝鮮與日本素好,奏摺不實,順治皇帝下詔斥責朝鮮國王,罷其用事大臣。這就是朝鮮歷史上有名的“六使詰責”事件。

六使詰責事件誘因

丙子胡亂  太宗皇太極 丙子胡亂 太宗皇太極
1636年的“丙子虜亂”之後,李淏和哥哥昭顯世子李溰、弟弟麟坪大君李濬都被清軍擄到瀋陽,當了很久的人質。清朝入主關內之後,1644年11月9日,清朝攝政王多爾袞在北京紫禁城武英殿召見作為人質的昭顯世子和鳳林大君,説“未得北京以前,兩國不無疑阻。今則大事已定,彼此一以誠信相孚。且世子以東國儲君,不可久居於此,今宜永還本國。鳳林大君則姑留與麟坪大君相替往來……”。同時,清朝還宣佈減少朝鮮的歲貢幣物。
1641年(清崇德六年)春夏,清帝令朝鮮世子、大君從軍徵明,朝鮮派柳琳統率朝鮮兵一千五百名,參加了攻打錦州的戰役。
1642年(清崇德七年)秋,由於洪承疇等明朝降將的告發,朝鮮幾年來暗通明朝的實際情況才真相大白:“閣臣崔鳴吉、兵使林慶業等潛通明國,私書往來。明國船至,曾饋送銀幣、人蔘、米穀,且彼此交相貨易。”
1645年3月,久居滿清做人質的昭顯世子返回漢城,隨行清使勒令朝鮮仁祖李倧出城迎接。父迎子,於儒教禮法不合,且有承認清朝敕使代表天子身份的意思,所以忠於明朝的朝鮮兩班朝臣士大夫對此心生忌恨。5月21日,昭顯世子暴斃於昌德宮中,其死因,有史料認為系被宮人在餌餅中下毒。李倧諱言此事,怕多爾袞深究,上報“病亡”。6月7日,被多爾袞釋放的鳳林大君回到漢城。昭顯世子在清廷為質近十年,歷盡艱險,親眼目睹了明亡清興這段波瀾壯闊的歷史,積累了處理朝清關係的豐富經驗。多爾袞對其逝世“深為驚悼”。雖對其暴斃覺得可疑,但是在朝鮮使臣眾口一詞的“確係病殪”的説辭下,也不得不信。同年11月14日,清朝冊封李淏為朝鮮世子。1649年己丑五月十三日,仁祖大王去世,李淏即位於昌德宮之仁政門。
送還質子,減少歲貢,本是清朝為緩和兩國關係而為,但是經過1627年和1636年的兩次戰爭,朝鮮對清朝產生了很深的民族仇恨。在朝鮮一方,明朝滅亡本是調整對清朝外交政策的良機,但是,反清分子利用朝鮮民族對滿洲的仇恨心理,推行名分主義的外交,延緩了兩國關係的改善。
當時的李朝上下皆視清朝為犬羊夷狄,私下稱清帝為“胡皇”,稱清使為“虜使”。除對清朝的公文賀表之外,一切內部公文,包括王陵、宗廟、文廟祭享祝文,仍用崇禎年號。《仁祖莊穆大王實錄》,在明亡前用崇禎年號,在明亡後用干支紀年和國王在位年號。在仁祖之後的歷代朝鮮國王《實錄》,只書干支紀年和國王在位紀年。記載朝鮮李朝宗室譜系的《璇源系譜》中所載的李淏即位年份,即為“崇禎後乙酉”。至於私人著述,直到清末,仍有人書寫崇禎年號,以至竟然有“崇禎後二百六十五年”的紀年。
當時朝鮮君臣認為,“我朝三百年來,服事大明,其情其義,固不暇言。而神宗皇帝(明神宗萬曆皇帝朱翊鈞)再造之恩,自開闢以來,亦未聞於載籍者。宣祖大王所謂義則君臣,恩猶父子,實是真誠痛切語也”。李朝孝宗則以光復大明天下為己任,倡議北伐。他對大臣説:“羣臣皆欲予勿治兵,而予固不聽者,天時人事,不知何日是好機會來時。故欲養精兵十萬,愛恤如子,皆為敢死之卒,然後待其有釁,出其不意,直抵關外,則中原義士豪傑,豈無響應者!”。對大臣“萬一蹉跎,有覆亡之禍,則奈何”的擔心,他説:“以大志舉大事,豈可保其萬全也。大義則明,則覆亡何愧,益有光舉於天下萬世也。且天意有在,予以為似無覆亡之虞也”。
孝宗的“反清復明”戰備
為了北伐,孝宗(1650—1659年在位)首先採取措施,擴軍備戰。駐漢城的都城御營廳軍由7000人增加到21000人。禁軍由600名增加到1000名,全部改編為騎兵。御營廳增加了大炮攻堅部隊,還計劃將守衞漢城的訓練都監軍增加10000名,御營廳軍增加20000名。由於財政困難,未能實現。與此同時,孝宗時代,加快了宣祖時代出現的大同法的推行。所謂大同法,是指在朝鮮中期以後將貢物統一為米穀的納税制度,客觀上加快了朝鮮國內貿易的興起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孝宗時的宰相姚育大力主張推行大同法,對土地徵收附加税。此法的實施證明對國家的歲入和對農民的境遇都極為有利。這樣一個結果對孝宗特別寶貴,因為他的目的是要加強軍隊和增加國家收入以反對清朝。作為又一項增加收入的措施,他頒佈一道命令,所有男子,甚至和尚,都要納税以換取免服兵役。

六使詰責事件最終處理

由於朝鮮財政困難,軍備薄弱,北伐大計難以實施。而且由於新興的清朝連續有順治、康熙兩位勵精圖治的皇帝,不僅鞏固了全國的統一,而且為中國社會經濟文化的全面繁榮奠定了基礎。朝鮮反清派期望的漢民族武裝反抗、滿清統治土崩瓦解局面一直沒有實現。1683年,清朝統一台灣,南明殘存勢力滅亡,影響中、朝、日關係的不確定因素消失。作為實際行動綱領的朝鮮北伐計劃,壽終正寢。朝鮮沒有介入中國內戰,也沒有鋌而走險聯合日本跨過鴨綠江入侵遼瀋,冒犯正處於全面上升和旺盛時期的新興滿洲軍事強權。這是朝鮮的大幸,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六使詰責事件皇太極對朝鮮

1642年(清崇德七年)秋,由於洪承疇等明朝叛臣、降將的告發,朝鮮幾年來暗通明朝的實際情況才真相大白:“閣臣崔鳴吉、兵使林慶業等潛通明國,私書往來。明國船至,曾饋送銀幣、人蔘、米穀,且彼此交相貨易。”
太宗 太宗
皇太極憤怒之餘應該會有被欺騙的感覺,而朝鮮人在瀋陽得知的消息是:皇帝頗後悔當初不如以朝鮮之“六道自此定將勾管”。皇太極派出了第三次查使:清使固山額真英俄爾岱、户部承政車爾格、內院大學士剛林、學士羅碩等攜朝鮮世子進駐鳳凰城,命朝鮮將領議政崔鳴吉以下朝鮮大臣押送鳳凰城待審。結果崔鳴吉等朝鮮大臣被判有罪、押解至瀋陽拘囚,朝鮮將領林慶業則逃往明國,而告密者李珪則被朝鮮國王搶先密旨處死。清帝又派羅碩等人齎敕入朝鮮,追問林慶業下落,並追究國王擅殺李珪之罪。反清派大臣械送瀋陽,同時被捉囚瀋陽的還有林慶業的兄弟家屬等人。崇德八年(1643年)春,清帝再遣户部啓心郎布丹等前往朝鮮,公佈查案結果。布丹等至朝鮮後“宣諭百官”,“次諭都民”,並沿途向朝鮮官民宣諭皇敕,“蓋彼中重其事之意也”。
此次查勘歷時長達半年之久,是清朝派往朝鮮歷次查勘使團中動作最大的一次,給朝鮮王廷極大的震撼,形成人人自危的局面。在清廷強力壓迫下,朝鮮與明朝反目成仇已成定局。是年秋,明朝軍船再次接近朝鮮時,朝鮮這次是“不接話、不給糧、不許近岸”,又“與之交戰”,並將“生擒九人”解往瀋陽,為清廷所嘉許,對朝鮮押送官賞賜“視舊例倍之”。就連當年朝鮮年祭所用的“祭文與祝帖”,也因仁祖“密教”而改奉大清正朔。
連續3次“查勘使團”延續4年之久,對朝鮮王廷的壓力是很大的,朝鮮“義理派”屢次受到沉重打擊,再也不敢公開發表反清言論,清朝與朝鮮的關係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逐漸走向穩定。崇德年間皇太極的朝鮮政策有以下幾個基本要素:
其一,瓦解明朝與朝鮮的傳統宗藩關係,使朝鮮成為清朝的軍事物資基地。
其二,嚴厲打擊朝鮮“義理派”(反清派),培植親清派勢力。
其三,恩威並施,以武力壓迫為主的同時施以減免歲貢等“恩惠”。
多爾袞對朝鮮政策的繼承和發展
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極病故,31歲的親王多爾袞手握重兵、擁有實權,為避免八旗的分裂,多爾袞擁立皇太極第9子福臨繼位,自己與濟爾哈朗為聯合輔政攝政王,實際上多爾袞一人把持了清朝軍政大權。而此時的清朝面臨着入主中原的歷史時刻,在其後的幾年裏,在對朝鮮政策上,多爾袞秉承皇太極的朝鮮政策,繼續使用英俄爾岱等人管理朝鮮事務。並在清人入關繼承大統已成定局的情況下,逐步把朝鮮政策納入到傳統宗藩關係的軌道上來,歸還質子、釋放罪臣、減免歲貢、停止刷還女真人等政策,都是多爾袞繼承和發展皇太極朝鮮政策的最重要步驟。
(一)歸還質子、釋放罪臣
丙子胡亂
丙子胡亂(6張)
“丁丑約條”中規定:“(朝鮮國王)以長子並再令一子為質,諸大臣有子者以子,無子者以弟為質。”朝鮮國王在瀋陽有兩位質子,另有其他大臣質子9人。崇德五年(1640)朝鮮世子歸省,清朝要求朝鮮將“元孫”與麟坪大君送瀋陽“替換”,亦即必須同時保有兩位朝鮮王子在瀋陽作為質子。崇德三年(1638)年開始,朝鮮世子或大君還必須“從軍”,隨清帝前往前線。清帝狩獵時,朝鮮世子也要跟隨其後。世子有自己的“沈館”,每年正旦大朝,由朝鮮世子率領諸質子以及使團使臣行覲見禮;清方文書敕令經常直接交由“沈館”,由其派專員送歸本國。“沈館”在初期清國與朝鮮各種事務交涉中發揮很大作用。
順治二年(1645)正月朝鮮昭顯世子東歸,緊接着“世子既令永還,大君亦許東歸”,五月鳳林大君也回到朝鮮,至此朝鮮質子全部歸還。(四月二十六日昭顯世子暴斃於宮中,年三十四。 )
(二)減免歲貢
崇德八年(1643),清廷頒發“減歲幣敕”:“朕思歲貢禮物皆出自民間,慮其煩苦,特為量減。”又頒發“減使臣禮單敕”:“朕聞差去使臣,俱以明朝舊例,所得禮物太多,民頗不堪,此非善政也。故特減其數,以為定例。至於房妓、鷹犬,盡行裁革,只迎送宴接等儀如故。沿途宿歇處使行人役,或乘機討索擾民者,亦未可知,當令使臣到彼,於食用之物,斟酌減省。”這兩個敕書是隨着清世祖的“即位詔書”一併發佈的,實際清太宗去世前就已經確定了:“前汗時有減省歲幣及禮單等語,至是乃有此敕。歲幣則減元數十分之一,而單禮則有加無減。”清太宗曾於當年五月“聚各部官”討論“敕行時房妓折銀、七處宴享及歲幣雜物減除事”,其後英俄爾岱、范文程“來到世子館所立傳汗命曰:‘敕使往來一從漢使勝錄,故貽弊本國多矣。今則兩國為一家,朝鮮之民即我民也,宜思革弊之道,故今已改定譽錄,所當及今送使,而適值農時,慮有民弊,令俺等宣示減省節目耳。’仍出示敕草雲。”因此,此次減免歲貢議定於清太宗,而頒發於多爾袞
多爾袞多次減免朝鮮歲貢,一方面是對皇太極朝鮮政策的繼承,一方面也是為了得到朝鮮物質幫助的一種策略。
(三)穩定朝鮮,解決軍需
入關伊始的多爾袞頭等大事是儘快安定北京的形勢,順治二年夏天的北京面臨着最嚴峻的饑荒和瘟疫的威脅,而朝鮮糧食是此時多爾袞唯一有指望得到的,朝鮮的米穀是關係到清軍成敗的大事,實際上多爾袞是有求於朝鮮的。事實上,歸還質子、新世子冊封、減免歲貢、釋放罪臣等對朝鮮的“恩惠”在某種程度上都成為一種交換的籌碼。
攝政王多爾袞 攝政王多爾袞

六使詰責事件後續影響

孝宗的北伐計劃雖沒有成為事實,但是加重了朝鮮的財政負擔。
在孝宗年間,清朝還在1654年(順治十一,孝宗五)和1658年(順治十五,孝宗九)兩次要求朝鮮出兵,協助清軍在東北作戰,掃蕩入侵黑龍江流域的沙俄侵略者。1654年5月,朝鮮調發鳥銃手100名、領隊1名、翻譯2名、軍官、旗鼓手火丁48名,前往寧古塔與清軍會合,6月11日在松花江下游與斯捷潘諾夫部俄軍相遇。清、鮮聯軍750餘人在江邊高地集結,俄軍本想迎戰,但是東風忽起,完全使用風帆動力的俄國軍艦不得不撤退,朝鮮軍槍手精確射擊,俄軍多人中彈。這支朝鮮部隊回國後受到朝鮮兵曹(相當於兵部)的褒獎。1658年,清軍集結兵力,準備圍殲入侵俄軍,朝鮮軍第二次應戰,計有鳥銃手200名,火兵20名,將官5名,翻譯2名,隨卒38名,刷馬驅人39名,合計304人,於6月2日從朝鮮邊境軍事重鎮會寧出發,9日至寧古塔與清軍會師,乘坐戰船52艘前往松花江下游。7月10日,清鮮聯軍在松花江口與俄軍交戰。俄軍500人,其中180人臨陣逃脱,270人被擊斃或俘虜,俄軍首領斯捷潘諾夫被打死。朝鮮軍戰功卓著,犧牲8人,傷25人。戰鬥結束後,聯軍在松花江下游繼續警戒兩個月,9月20日朝鮮軍歸國。
1659年己亥五月四日,孝宗大王去世於昌德宮之大造殿,在位十年,終年四十一。清朝賜諡號為忠宣。朝鮮自上諡號為宣文章武神聖顯仁,英祖十六年加上諡號明義正德。初葬楊州,太祖健元陵西,顯宗十四年十月七日移葬於驪州寧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