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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暴動

鎖定
六七暴動,亦稱香港五月風暴,於1967年5月6日發動,同年12月份基本結束,是一場在“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香港政府(港英政府)的暴動。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來的暗殺、炸彈放置和槍戰。暴動期間,最少造成包括十名警員在內的51人死亡,包括212名警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事件涉及1,167個炸彈。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
中文名
六七暴動
外文名
Hong Kong 1967 leftist riots
發生時間
1967年5月 至 1967年12月
發生地點
香港
傷亡情況
死亡51人,超過800人受傷

六七暴動事件背景

1966年5月16日後,“文化大革命”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原本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9月至10月,各地紅衞兵四出串聯。

六七暴動事件過程

1967年5月,位於九龍新蒲崗大有街的新蒲崗塑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後引發工潮。5月11日,新蒲崗塑膠花廠工潮演變成暴動,工人聚集在新蒲崗街道外,與警察對峙,當局鑑於事態嚴重,於當晚宣佈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後備警員取消休假候命,事件中有百多人被捕,並造成兩人受傷。1967年5月15日,北京外交部向英國代辦提出抗議,並發動北京羣眾在英國駐華代辦門外示威。部分羣眾更於當晚衝進代辦的住所和辦公室。香港左派報章報導北京支持的消息,由左派學校學生在街頭向路人派發;中國銀行亦在中環總行的屋頂裝上揚聲器,進行革命宣傳。
1967年5月16日,香港的親中左派宣佈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簡稱鬥委會,由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鬥委會隨即以“反英抗暴”為口號,聯合各親共團體數百人,前往港督府示威遊行,並在港督府門外張貼大字報。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1967年5月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方發射催淚彈鎮壓。1967年7月8日,約百名大陸民兵在沙頭角與香港的警察槍戰,五名香港警察殉職。人民日報再次發表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言論。
六七暴動於7月以後有惡化跡象,1967年7月12日,港英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1967年7月至8月,警方以武力還擊,攻入各左派據點。左派則以升級炸彈行動還擊,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市民人心遑遑。但當中亦有發現假炸彈。而負責拆除炸彈的警方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1967年12月中,總理周恩來向香港的左派下達直接命令停止炸彈風潮,六七暴動亦告終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