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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質詢
鎖定
公開質詢制度是權力監管形式的一種,常見於公眾對行政部門或組織機構,它有助於加強社會監管,緩和黨羣關係和社會矛盾,扭轉社會風氣,是一種社會進步的標誌。
- 中文名
- 公開質詢
- 闡 述
- 權力監管形式的一種
- 類 別
- 相關詞彙
- 相 關
- 黨羣關係和社會矛盾
公開質詢表現形式
公開質詢制度的表現形式包括:建立公開質詢制度、召開公開質詢會議、設立公開質詢日、開展公開質詢相關活動等。
公開質詢制度明細
公開質詢制度明細如下:
一、為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高經委機關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對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實施監督,密切同人民羣眾的聯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委黨委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經委的各項工作在接受政府監督的同時,要廣開渠道,主動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
三、經過政務公開的事項,要通過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政務監督信箱等多種渠道,認真收集羣眾意見,鼓勵幹部羣眾積極參與監督。對羣眾舉報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四、經委要認真聽取人民羣眾的意見、建議和批評。要認真處理人民代表的質詢,對於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在決策形成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和開展行政決策聽證。
五、聽證會舉行前,辦公室要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包括:確定聽證會的參加人和各界羣眾代表;確定聽證會的時間、地點並提前通知參會方和羣眾代表;為領導和參會人員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保證所形成決策和決定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
六、聽證會召開前,要邀請新聞部門和電視台的記者參加,確保聽證會及時得到宣傳報道。
七、經過質詢聽證後形成決策和決定要及時通過政務公開欄、新聞媒介、文件等多種形式進行公開,使羣眾知悉。
八、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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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開質詢聽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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