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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司马猎律

中国秦汉时期皇室卫队田猎方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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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司马猎律是中国秦汉时期皇室卫队田猎方面法律。根据《汉官仪》记载,公车司马是执掌‘宫殿司马门的卫士,白天负责警卫宫门,夜间巡视宫廷及传述上奏文书和宫中征召命令。《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此篇,记载了皇帝卫队田猎的有关法令。规定田猎时车队的构成,捕猎猛兽的规则以及违制的处罚等问题。如规定两辆兵车违反规则行动而致使虎逃脱者,每辆车要“赀一甲”,使豹脱逃者,要“赀一盾”。 [1]
中文名
公车司马猎律
出    处
《秦律杂抄》
云梦秦简《秦律杂抄》中有《公车司马猎律》。其文曰:射虎车二乘为曹。陵旬墓担柜虎未越泛藓,从之,虎环(还),资一甲,虎失(佚),不得,车资一甲。虎促户欲犯,徒出射之,弗得壳举档,资一甲厚市腊。豹乃匪罪民愉甩霸(遂),不得,资一盾。凝愚喇公车司马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