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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橋涵養護規範

(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5120—2021))

鎖定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是由交通運輸部組織並完成了《規範》的修訂工作。
  2021年8月9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5120—2021),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H11-2004)同時廢止。 [2] 
中文名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
頒佈時間
2021年8月9日
實施時間
2021年11月1日
版    本
JTG 5120—2021 [2]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發佈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公路橋涵養護規範》的公告
現發佈《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5120—2021),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H11-2004)同時廢止。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5120—2021)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1年8月9日
附件:公路橋涵養護規範(JTG 5120-2021) [2]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修訂信息

原《規範》自2004年發佈實施以來,在適應我國公路建設快速發展的需要,規範和指導公路橋涵開展檢查與評定,開展養護維修與加固等養護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着我國交通運輸事業的蓬勃發展,國內公路橋涵數量迅速增長,橋樑特別是大跨度橋樑養護技術愈加複雜、養護難度增大,原《規範》已經難以適應養護需求。同時2011年發佈的《公路橋樑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H21-2011)其評定指標根據不同橋型部件類型細分後進行量化,對橋樑各部件權重分配及綜合評定方法提出新的要求。為此,交通運輸部組織並完成了《規範》的修訂工作。 [1] 

公路橋涵養護規範內容解讀

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規範》對橋涵檢查與評定、養護與維修、災害預防與搶修和技術要求等內容進行了修訂;依據政策要求新增技術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在橋樑檢查與評定中根據橋樑規模和重要性,劃分養護檢查等級。細化橋樑檢查的要求,適應不同的養護需求,實行差異化的養護檢查及檢查頻率,以起到合理配備養護資源的作用。遵循“保證重點,養好一般,區別對待”的原則,指導橋樑檢查、檢測週期等養護工作安排和養護資源的投入。
細化並增補了橋樑檢查類別。檢查類別中增加了初始檢查和日常巡查,並對檢查內容和要求做出了規定。明確了初始檢查的目的是採集橋樑的基礎狀態數據,是橋樑後期養護工作的基礎;日常巡查的目的是及時獲知橋樑結構運營狀況,在橋樑病害初期或突發情況下能及時開展養護或應急處治。將水下檢測納入特殊檢查,對該項工作的內容、要求和開展時機、檢查頻率做出了規定。
明確養護目標,豐富大跨徑、技術複雜橋樑的養護技術內容。增加鋼橋、鋼管混凝土拱橋、斜拉橋、懸索橋的檢查項目與要求;完善技術複雜橋型的永久觀測點設置規定和實施結構健康監測的要求;明確了拉索、吊杆等橋樑可更換構件的更換條件和具體技術指標;增補細化了鋼結構防腐、懸索橋索夾滑移防治措施等技術複雜橋樑的養護維修技術要求。
取消了原規範中橋樑技術狀況等級評定和橋樑加固的內容。現行《公路橋樑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H21-2011)對橋樑技術狀況的評定方法和評定標準作了詳細的規定。為避免與其重複,取消了原規範中一般評定的相關內容,保留1至5類橋樑的等級劃分和狀態描述。取消原規範中橋樑加固的內容,有關內容納入《公路橋樑加固設計規範》等相關標準規範。
增補了常見災害防治與搶修的相關內容。在對近年頻發的公路橋樑災害的調研和驗證工作基礎上,增補了地震、火災、車船及漂浮物撞擊和山體落石等災害防治方面的內容;完善了抗洪能力評價標準;補充了橋面積冰、凍融凍拔等冰凍災害的防治措施。從災害預防、受災過程應急處治、災後搶修保通三個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
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理念,將預防性養護理念貫穿於各章節,並補充了耐久性養護的相關內容。尤其在橋樑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中,結合國內外常用的、普遍認可且基本成熟的檢測方法和檢測技術,對公路橋樑常見橋型的檢查提出了具體明確的檢查要求和規定,確保橋樑病害和安全隱患能夠被及時發現和處治。重視信息技術的應用,補充了橋樑健康監測、數據庫管理、電子檔案等信息化管理內容。提出了以橋涵數據庫為基礎,構建橋涵養護信息化平台,建立動態的評價和預警體系,實現橋涵養護管理的科學決策。推動公路基礎設施養護實現數字化、智能化。
具體實施時要注意什麼?
與相關規範配套使用。橋涵養護工作綜合性強,涉及到結構設計、施工工藝、材料性能、檢測技術、評價方法、驗收標準、使用環境、氣象水文、地形地質等多個方面。《規範》使用過程中應與相關規範、標準配套使用,如第三章應與《公路橋樑技術狀況評定標準》《公路橋樑承載能力檢測評定規程》《公路橋樑荷載試驗規程》《公路橋樑結構安全監測系統技術規程》以及相關橋型的設計規範等配套使用;第四章應與《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公路養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第一冊土建工程》等及相關國家標準配套使用;第五章應與《公路工程水文勘測設計規範》《公路橋樑抗震設計規範》《公路橋樑抗撞設計規範》《公路橋樑抗震性能評價細則》等規範配套使用。
加強橋涵養護四新技術可靠性研究。隨着橋樑檢查技術、維修加固材料、工藝等技術的發展,應加強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可靠性研究,積極穩妥地採用先進的檢查設備、養護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法。推動橋涵養護科學決策。積極開展橋涵養護科學決策的整理分析和研究,考慮將橋樑構件的技術狀況評分與構件性能退化模型和環境作用相結合,將技術狀況評分作為橋樑構件性能退化的量化評價指標,用以指導預防養護和修復養護的科學實施。並積累相關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以便及時納入標準規範。
精心組織宣貫培訓。鑑於《規範》是指導公路橋涵養護工作的重要技術規範,需要加強宣貫培訓,尤其對一線橋樑養管人員,以期正確理解並利用好《規範》。同時建議對《規範》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進一步收集相關工作意見,利於修訂時研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