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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形式

鎖定
公證形式意思是表示經公證機關審査和證明的法律行為形式。公證是公證機關對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査和證明的行為。根據中國和許多大陸法國家的民法,公證形式的法律行為具有直接執行效力,可以極大減省訴訟程序。公證形式廣泛適用於遺囑行為、合同行為、收養行為和其他法律行為,但各國法律通常不將其作為法律行為的必備形式。 [1] 
中文名
公證形式
定    義
表示經公證機關審査和證明的法律行為形式
公證任務是根據中國《公證暫行條例》規定,公證機關的任務是:(1)依法證明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是公證機關的首要任務;(2)保護國家的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與合法利益,這是公證機關的根本任務;(3)通過公證活動,教育公民自覺地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