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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辯護人

(為貧窮被追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人)

鎖定
公設辯護人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具有一定司法實踐經驗,由國家資助,為貧窮被追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具有國家公職人員身份的專職或兼職刑事辯護律師。
中文名
公設辯護人
外文名
A public defender
特    點
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屬    性
辯護律師
該制度的目的在於:為經濟上有特殊困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時的、專業的律師幫助,以協助其行使辯護權;改變我國司法實踐中律師刑事參與率不高的狀況,並提高刑事辯護的質量。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