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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距離

鎖定
公眾距離是產生空間勢力圈意識的最大距離。作報告、講課、表演等都屬於此範圍。這個距離是彼此互不熟識的人之間的距離,霍爾博士定義的是3.6 ~ 7.5 米。 [1] 
中文名
公眾距離
外文名
public distance
性    質
人際交往中的一種空間距離
起    源
1950年
創始人
Edward.T.Hall
範    圍
360~760cm

目錄

公眾距離定義

公眾距離(Public distance),近距離範圍在3.6~7.5米之間,這種距離適合演講者和聽眾之間的距離,當演講者試圖與某個特定的聽眾談話時,他必須走下講台,使兩個人的距離縮短為個人距離或社交距離,才能夠實現有效溝通。 公眾距離的遠距離範圍在7.6米之外,這是一個幾乎能容納一切人的開放空間,人們在這一空間內,完全可以對其他人“視而不見”,不予交往,因為相互之間可能沒有任何聯繫。
在課堂教學中,教師往往通過交換位置、使用教鞭、加大姿態動作等方法,與聽眾“拉近距離”以加強傳播效果。公眾距離是產生空間勢力圈意識的最大距離。作報告、講課、表演等都屬於此範圍。公眾距離是產生空間勢力圈意識的最大距離。作報告、講課、表演等都屬於此範圍。

公眾距離相關資料

美國文化人類學家 Edward.T.Hall,在他的理論裏曾經提到過人與人之間有四種空間距離:公眾距離、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e)、個人距離(Personal distance)、親密距離(Intimate distance)。
1.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e)
這一距離體現了社交性和禮節上的較正式的關係,社交距離的近範圍把握在1.2~2.1米之間,這是一般的工作環境和社交聚會的標準距離。 有這樣一個例子。一次座談會,工作人員安排座位時有個疏忽:兩個並列的單人沙發間沒有擺放增加距離的茶几,結果,客人不得不盡量靠到沙發外側的扶手上,身體呈向後仰的姿勢。可見,不同的情境,不同的關係,要有不同的人際距離,如果距離和情境不對應,一方或雙方就會心理 不適。
2.個人距離(Personal distance)
近距離範圍在46~76釐米之間,身體上沒有其他親密接觸,剛好能相互握手、友好交談。這是與熟人交往的空間,陌生人交往時如果進入這個距離,就會對對方構成侵犯。遠距離範圍是 76~122釐米,任何朋友和熟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入這個空間。不過,通常情況下,較為融洽的熟人之間交往時,保持距離更靠近遠距離範圍的近距離(76釐米)一端,而不熟悉的人之間談話,則更靠近遠距離範圍的遠距離(1.2米)一端。實際生活中,親密距離與朋友距離通常都是非正式社交場合中使用,在正式社交場合則使用社交距離。
3.親密距離(Intimate distance )
這個距離就是平時説的“親密無間”,是人際交往中最小的間隔,其最近距離在15釐米範圍之內,彼此間能夠肌膚相處,耳鬢廝磨,能夠感受到對方的體温、氣味、氣息。稍遠的範圍是15~44釐米之間,身體上的接觸可表現為挽臂執手,勾肩搭背。只有情感密切的人才能達到如此距離。 兩個人之間能達到這種距離的,異性是愛人、戀人,同性是最好的朋友。在人際交往中,如果距離不夠接近或過於接近,都會引起對方的反感,遭到排斥。
人類在不同的活動範圍中因關係的親密程度而有着或保持不同的距離。不同民族與文化構成人們之間不同的空間區域,多數講英語的人在交談時不喜歡離的太近,總要保持一定的距離。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交談是會湊的很近,而對俄羅斯人來説意大利人交談是過於靠近,拉美人交談時幾乎貼身。更有趣的是英國人與意大利人交談時,意大利人不停的“進攻”,英國人不斷的“撤退”。實際上他們交談時都只不過是要佔據對自己適當的、習慣的實際距離。西方文化注重個個隱私,東方人“私”的概念薄弱。在電梯,巴士或火車上,素不相識人的擁擠在一起,東方人可以容忍身體與身體接觸的那種擠,西方人無法容忍。在對個人空間的要求方面,中國人、日本人以至大多數亞洲人要比西方人小的多。這是因為不同的文化習俗的緣故,西方人看中寬鬆的氛圍,崇尚個人自由和個人權利,而東方人的傳統文化根深蒂固。
空間的觀念是立體的,不僅包括領域的大小距離,包含領域的高度。“拉開距離”具有保持身份的威嚴的功能,而保持空間領域的高度又是支配權利的一種方式。法庭、教堂、禮堂、會議廳的佈置都十分注重利用空間距離來發揮這一功能,以表現優越感與從屬關係。在中國,長輩和領導面朝南坐,在西方則坐在橢圓桌子頭的位置,等等,不一而足,這些都説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對空間的運用和安排都有着各自的固定模式,從而構成無數文化差異,讓空間的使用具有了更為豐富的文化功能。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