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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部門

鎖定
公營部門,印度重要經濟成分。包括國家在生產、分配、流通和服務領域內的經濟活動。
中文名
公營部門
國    家
印度
大體分為三類:行政部門,即中央政府、邦政府和中央轄區政府的部、辦公室及其他機構等,作用是為社會組織服務而不直接提供經濟服務;部屬企業,指政府當局擁有、控制和直接管理的非公司企業,除進行運營平衡和商業收支外,通常不控制和管理金融資產和債務。同行政部門的區別在於使用經濟核算辦法確定其盈虧,通過管理機器、廠房和倉庫等設備來管理生產資本;非部屬企業,包括政府公司,即中央政府或邦政府或中央政府和邦政府佔其股份51%以上的企業及其附屬企業和根據國會和邦立法機構要求而成立的法人公司。公營部門企業發展很快,僅中央政府所屬公營企業的家數即從1951年3月底的5家增至1990年3月底的244家,同期投資總額從2·9億盧比增至9931·5億盧比。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公營企業的投資總額1991年3月底已達1·3萬億盧比(約合510億美元),如果加上鐵路、郵電等部門的投資,則公營部門企業投資總額更高達3萬億盧比(約合1,176億美元)。公營企業產值在印度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在1990年3月底為30%左右。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效益不高,是印度公營企業的主要問題。 [1] 
參考資料
  • 1.    黃心川主編.《南亞大辭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第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