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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明碑

鎖定
公正廉明碑是建築與設施主類中景觀與小品建築亞類中的碑碣、碑林、經幢基本類型。
碑體正中已隸書鐫刻“公正廉明”四個大字,落款為“中華民國十三年歲次甲子七月吉日自貢公民敬立”。該碑是研究民國時期自貢地方社會治理的重要實物資料。公正廉明碑所處地區氣候屬東亞季風控制的範圍,為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類型。 [1-2] 
中文名
公正廉明碑
地理位置
自貢市自流井區

公正廉明碑社會意義

該碑是研究民國時期自貢地方社會治理的重要實物資料。

公正廉明碑地理環境

公正廉明碑所處地區氣候屬東亞季風控制的範圍,為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類型。年平均氣温17.5℃~18.0℃,相對濕度較大。北距釜溪河25m。周圍植被以常綠闊葉類、落葉闊葉類木本植物為主。

公正廉明碑建築設計

“公正廉明”碑碑高1.75米、寬0.90米、厚0.18米。碑額左右各有一處楔形破損(約在通碑高三分之二處),尤以右側為甚。碑體正中刻四個拙樸隸書大字——“公正廉明”,落款“中華民國十三年歲次甲子七月吉日自貢公民敬立”,仍清晰可辨。碑身風化嚴重,其左右兩側碑文殘缺,已斑駁無法辨認。據《自流井區志》(1993版)載碑文曰:“躬嚴正摻(操?)守廉潔,尤為數十年所少(?)見之良吏也,令瀘定攀轅卧轍無討挽留,爰樹此碑,以志愛戴之。”另據黃千紅《訪廉字碑》文,碑文尚有“敢斷詳明”和“悦服其持”等文字。 [3] 

公正廉明碑歷史背景

石碑紀念對象為屈稚丹,曾先後任自流井 地方法院推事和自貢地區的檢察長,其在任職期間執法公正,數次破獲疑難案件,深得市民敬重,自貢地方民眾遂於1924年自發立碑,以公正廉明四字表達對其多年公正執法的讚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