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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
鎖定
公有款(public money),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即國有或勞動羣眾集體所有款。
- 中文名
- 公款
- 外文名
- public money
- 讀 音
- gōng kuǎn
- 釋 義
- 國有或勞動羣眾集體所有款
公款法律依據
公有-國有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
公款-國有款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款。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
第九十一條[公共財產的範圍] 本法所稱公共財產,是指下列財產:
(一)國有財產;
(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
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
【編者注】款屬於財產範疇,因此本條款包含了“公款”法律意義上的定義。其與《憲法》中的“公有”概念完全一致。
公款公款範圍參考
公款的兩個特徵
(1)所有權屬公有;(2)錢款或特殊形式貨幣。
國有與公有的關係
國有是公有的一個真子集,公有包括國有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
臨時所有權
本規定實質是認定財產轉移的同時財產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其法律依據是國家相關法規或體現借貸關係的相關合同。
特殊形式的貨幣
挪用金融憑證、有價證券用於質押,其挪用公款數額以實際或者可能承擔的風險數額認定。
[3]
集體所有案例-獨立學院資產的屬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4]
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
[5]
規定,獨立學院是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屬公益性事業。學院有一定比例的國有資產(國有高校投入辦學的無形資產作價),學院對全部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學院資產不歸任何其他組織或個人所有。
公款與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款和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委派到非公有單位工作的國家公務人員挪用該單位資金的行為,按挪用公款罪定罪處罰。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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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站
- 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法律圖書館網站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站
- 5. 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