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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書

鎖定
公文書是“私文書”的對稱。書證的一種。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法定的權限範圍內行使職權所製作的文書。
中文名
公文書
作    者
謝朝栻
出版社
文史哲出版社 [2] 
如婚姻登記機關製作和發出的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法院製作的判決書。裁定書等。如果國家法律、法令對某種文書規定了一定的格式,該文書還須具備法定的格式。 [1] 
參考資料
  • 1.    周振想.法學大辭典:團結出版社,1994年01月第1版:第211頁
  • 2.    文津搜索  .國家圖書館[引用日期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