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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警務督察局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
中文名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外文名
Bureau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inspector
根    據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職    責
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彙報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機構職能

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和《公安部關於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職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 [1-2]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具體職責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主持會議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主持會議
(一)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二)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3] 
(三)發佈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和批准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彙報;
(六)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