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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鎖定
公安派出所指的是中國市、縣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管理社會治安户籍工作的派出機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的《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規定了其任務、職權、組織原則、工作紀律等 [1]  。公安派出所根據地區大小、人口多少、社會情況和工作需要設立城市一般按街道或在流動人員較集中的火車站、港口等地方設立;農村一般按城鎮,鄉設立。 [2] 
中文名
公安派出所
別    名
派出所
級    別
鄉鎮級
行政類別
科級

公安派出所簡要介紹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或相當縣一級公安機關派出所,是具有多功能綜合性的公安機關基層組織。公安派出所的任務是: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管理轄區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衞公共財產,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公安派出所人員編制

股所級的派出所,設所長1名,指導員(政治指導員 [3]  )1名 [4] 
鄉科級派出所,設所長1名,教導員政治教導員)1名。

公安派出所設立依據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1] 
第二章 公安機關的設置
第六條 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設立、撤銷,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
第三章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履行警務指揮職責的人民警察實行警官職務序列。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派出機構、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和不設區的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置主管政治工作政治委員教導員指導員警官職務 [1]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警官職務、警員職務的任免,由本公安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決定或者報批。
公安分局領導成員職務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職務、警員職務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機關決定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