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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弘

(西漢丞相)

鎖定
公孫弘(前200年-前121年),字次卿,菑川國薛縣(今山東省滕州市)人。西漢丞相 [157]  [158] 
年輕時,為薛縣獄吏,因罪免職,以放豬於為生,學習《公羊傳》。建元元年(前140年),授博士,奉命出使匈奴,不合聖意,因病免歸。射策甲科,拜博士,待詔金馬門,出任左內史。元朔三年(前126年),遷御史大夫,説服漢武帝專奉朔方郡,停止東海和西南夷的戰事。元朔五年(前124年)十一月,正式拜相,成為漢朝首位布衣丞相,冊封平津侯,是西漢建立以來,首位以丞相封侯者,開啓“以丞相褒侯”的先河,打破了以貴族為主的統治階層的封閉性。在職期間,廣招賢士,關注民生,併為儒學的推廣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衡山王謀反時,因病辭職,沒有得到批准。
元狩二年(前121年)三月,去世,終年八十。 [157]  著有《公孫弘》十篇,已佚。 [159] 
季、次卿
所處時代
西漢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齊菑川國薛縣人
出生日期
漢高祖七年(前200年)
逝世日期
元狩二年(前121年)
主要成就
推廣儒學
主要作品
《公孫弘》十篇
本    名
公孫弘
官    職
丞相
爵    位
平津侯
諡    號
獻侯

公孫弘人物生平

公孫弘初徵博士

漢高祖七年(前200年),公孫弘出生於菑川國薛縣。公孫弘年輕時,曾在家鄉薛縣做獄吏,後因觸犯法律而被免職。失去職務的公孫弘沒有了經濟來源,到海上去牧豬為生。 [1] 
漢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因通曉《詩》、《》而聞名郡國,並與公孫弘同齡的賈誼被徵為博士,一年之中升遷為太中大夫之職。 [2]  漢文帝喜好刑名學家之言,然而在賈誼一系列的建議下, [3]  開始慢慢嘗試任用一些儒學之士,並且初設”博士”。 [4-5] 
漢文帝后元五年(前159年)以後,四十餘歲的公孫弘拾起書卷,開始學習《春秋》雜説,並最終選擇《公羊傳》研習。 [6]  漢景帝時,專門研究《公羊》的博士胡毋生因年邁回到家鄉齊地教書,公孫弘曾多次向他請教學問。 [7] 
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武帝下詔要求朝堂及郡國二千石以上官員舉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在這次舉薦之中,時年六十歲的公孫弘以“賢良”之名被菑川國推介給長安朝堂。 [8-9]  公孫弘來到長安後,遇到同被舉薦,且以研究《詩》而聞名的轅固,轅固當時已經九十餘歲。公孫弘出於對長者的敬重而不敢直視轅固,轅固因此對公孫弘説:“公孫先生,您務必要按照儒家思想來事君,不要歪曲自己的學術來投世人之所好!” [10-11]  後來,武帝派遣公孫弘出使匈奴,因覆命之言不合武帝的心意,武帝認為公孫弘沒有才能。公孫弘因此稱病,被免官後依舊回到家鄉。 [12] 

公孫弘復徵博士

公孫弘賦閒在家的數年內,武帝推行的一系列新政因威脅到貴族的利益而宣告失敗。 [13]  其後,武帝又多次下詔要求郡國舉薦賢良文學之士。 [14]  在元光五年(前130年)八月的舉賢詔下發之後,菑川國再一次推薦公孫弘赴京,公孫弘推辭説:“我曾經西入函谷關應天子之命,因為無才能而被罷官回家。希望大家推選別人吧!”因為公孫弘學習《公羊》在郡國已小有名聲,又曾恭謙謹慎的孝順後母, [15]  在後母去世後更為之守孝三年。 [16]  故而菑川國國人一意推舉公孫弘,公孫弘只好再次入京。(《漢書·武帝紀》言元光元年五月公孫弘出” [17]  [18]  [19] 
公孫弘來到長安後,在太常官所待命。武帝向眾賢良發下制書策問天人之道。 [20]  公孫弘在對策中強調天子須身正,為百姓樹立信義。並提出“憑才幹任官職,不聽無用的意見,不製造無用的器物,不奪民時妨礙民力,有德者進無德者退,有功者上無功者下,犯罪者受到相應懲罰,賢良者得到相應獎賞”這八條治理百姓的根本方法。 [21]  又以“和”解釋上古治世, [22]  言“仁”、“義”、“禮”、“智”為治國之道不可廢弛。 [23]  最後以應“順應天道”才是天文、地理、人事的法則作為對策結尾。 [24] 
太常遍閲一百餘位賢良的對策之後,認為公孫弘的對策平平,無甚新意,便在向武帝上奏眾賢良對策成績時將公孫弘列為下等。疏文呈上,武帝看過之後卻將公孫弘之文提升為第一,並詔公孫弘入見。武帝見公孫弘雖年邁卻一表人才,便再一次拜公孫弘為博士。令其在金馬門待詔。 [25] 

公孫弘擢左內史

待詔金馬門後,公孫弘自動向武帝上疏,言當朝因“吏邪”而至“民薄”,又使“邪吏”行“政弊”、用“倦令”治“薄民”,以致百姓不得教化,故而天子雖在先聖的位置卻不如先聖時期的治世。並盛讚周公旦輔佐成王治化之功,而周公時期的治世也是當今天子的志向所在。 [26]  武帝看後作冊書問公孫弘:“先生您稱頌周公之治,您覺得自己的才能比之周公誰更為優秀呢?” [27]  公孫弘回答説:“我見識淺薄,才能豈敢與周公相比!雖然如此,我還是明白行治世之道是可以達到先聖時期的大治的。虎豹馬牛,都是禽獸中不容易制服的,然而待到它們被馴服,卻可以對人唯命是從。我聽説匠人烘曲直木不過需要數日時間,銷熔金石亦只有數月,而人對於利害好惡的認知,又豈是禽獸木石所能比的?教化經年才有變化,我私下認為還是有點慢了。”武帝聽後為公孫弘的話感到詫異。 [28] 
自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以來,鑿山開道一千餘里,發巴、蜀、廣三地戍卒數萬人轉運糧餉,二年後,花費鉅萬通往西南夷的道路沒有修成,而往來間死亡的戍卒卻為數不少。 [29]  [30]  [31]  而西南夷又數次舉兵反漢,巴蜀之地困苦,武帝為此深感憂患。不久,公孫弘便被派遣至西南夷視察。公孫弘回朝後極力反對通西南夷之策,稱此舉對漢朝沒有益處。而武帝卻並不認同。 [32]  [33] 
每次朝會發起議論,公孫弘都讓武帝自己做抉擇,從不駁斥爭論。於是,漢武帝暗自觀察公孫弘,發現其品行敦厚,善於言談,熟悉文書吏事,又能以儒術緣飾文法,武帝因此非常高興。元光六年(前134年),即擢升公孫弘為左內史,治理京畿。 [34]  (注:公孫弘任左內史官職時間史書出現矛盾,詳見本詞條【史説紛紜】目錄下內容。)

公孫弘御史大夫

元朔二年(前127年)六月,衞青北擊匈奴收復河南之地, [35]  主父偃上書建議在河南筑朔方、五原二郡,武帝便令公卿議論是否置此二郡。左內史公孫弘反對説:“秦時曾經發三十萬人在北河築城,但最終沒能建成並放棄了。”武帝並未贊同公孫弘的説法。 [36]  公孫弘為人雄偉奇異,見多識廣。經常稱人主唯恐心胸不寬廣,人臣唯恐不節儉。在做了幾年左內史後,元朔三年(前126年),原御史大夫張歐,因年老多病而被免責 [37]  ,武帝任用公孫弘為御史大夫,接替張歐之位。 [38-39] 
築朔方郡的工程浩浩蕩蕩的進行着,勞役之累波及至崤山以東,又因蒼海郡及通往西南夷道路的修建令燕齊之地、巴蜀之民疲憊不堪, [30]  [32]  [40-43]  御史大夫公孫弘多次向武帝諫言,稱這些政策都是以疲敝中國為代價而去經營沒有用的地方,希望武帝能夠停止這些事情。基於公孫弘數年如一日的反對聲,武帝便命中大夫朱買臣等人以設置朔方郡的利處來詰難公孫弘。朱買臣提了十個問題,公孫弘一個也答不上來。 [44]  於是公孫弘道歉説:“我是山東邊鄙之地的淺薄人,不知道築朔方郡有這些好處,希望陛下停止修通往西南夷的道路和修建蒼海郡的事情,集中力量經營朔方郡。”武帝這才答應。元朔三年(前126年)春,興建不到二年的蒼海郡及用事九年的西南夷工程被叫停。 [45]  [39] 
在公孫弘任御史大夫期間,武帝想起於建元元年(前140年)下被獄免官的內史寧成 [46]  欲詔其復為郡守。公孫弘反對説:“我在家鄉做小吏時,寧成為濟南都尉,他處理政事猶如狼牧羊一般。寧成不可以做郡守管理百姓。”武帝聽從公孫弘之言。 [47] 
元朔二年(前127年),齊厲王劉次昌畏罪自殺。第二年,齊相主父偃被趙王劉彭祖告以受賄、謀害齊王之罪下獄,受金事件也已坐實。武帝本不想誅殺主父偃,然而公孫弘説:“齊王自殺沒有後代,封國被廢,主父偃是罪魁,陛下如果不殺主父偃,無法向天下人交待啊!”於是武帝誅殺主父偃。 [48-50] 
元朔三年(前126年),因門人擅自為自己殺了仇家而被牽累,被迫逃亡已久的遊俠郭解被捕。然而因為罪行發生在大赦之前, [51]  無法將其判罪。官員曾經到其家調查時,同鄉儒生因説郭解作奸犯科公然違法不能稱賢而被其門人所殺並割去舌頭。因此官吏就此事責問郭解,郭解不知殺人者誰。負責此案的官吏便上奏稱郭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説:“郭解以一介白衣行俠弄權,因小事殺人,郭解雖然自己不知道,但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應當判處他大逆無道之罪。” [52]  於是,郭解就這樣在對門人殺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因公孫弘的一句話而被枉殺。 [53] 

公孫弘拜相封侯

公孫弘平素節儉,汲黯上奏武帝稱公孫弘居三公要職,俸祿多卻蓋粗布被子是欺詐世人沽名釣譽。公孫弘坦誠承認,在讚譽汲黯一番後又分別列舉出管仲越禮及晏嬰勤儉做齊國丞相的例子。武帝聽了之後認為公孫弘謙讓有禮,愈加厚待他。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薛澤被免職。武帝欲任用公孫弘為丞相。 [54]  然而,按照漢朝先前的制度,丞相之職一直選用列侯擔任,唯獨公孫弘沒有侯爵,於是武帝下詔封平津鄉650户給丞相公孫弘為平津侯。後世以丞相封侯的實例即始於公孫弘。 [55] 
公孫弘出任丞相期間適逢武帝興建功業,屢舉賢良。公孫弘亦受此益而數年之間以平民至丞相,於是在丞相府邸建起賓客之館,廣納天下賢才參與國事的商議。並躬行節儉,欲為天下人的榜樣。 [56]  每餐只吃一種葷菜和粗米飯,所有的俸祿全部用來奉養朋友及賓客,家裏沒有餘資。士人亦因此認為公孫弘賢良。 [57-58] 
由於汲黯經常在武帝面前詆譭公孫弘,公孫弘因此而痛恨汲黯。在做了丞相之後,公孫弘向武帝進言右內史地界貴人宗室眾多難以治理,不是素來有聲望的大臣不能勝任,並建議任用汲黯右內史。武帝從公孫弘之言,元朔五年(前124年),任主爵都尉11載的汲黯遷為右內史。 [59] 劉端的膠西國相位空缺之時,公孫弘因董仲舒將其視作阿諛奉承之人而記恨董仲舒,而膠西王劉端兇殘蠻橫,害死過數位朝廷派去的國相,公孫弘故向武帝推介説只有董仲舒這樣的大儒才能夠勝任膠西王相之位。 [60-61] 
在武帝大規模反擊匈奴時,河南人卜式上書言希望捐獻自己一半的家產以助邊事,並且別無所求。武帝詔來公孫弘將此事説與他聽,公孫弘認為這不是人之常情,並説不守法度的人不可以作為天下人的楷模,如若不然會擾亂法紀,希望陛下不要同意他。武帝亦聽從公孫弘之言,果然沒有給予卜式答覆。 [62] 
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劉安的孫子劉建遣好友莊芷告發淮南王太子劉遷及王后迫害其父劉不害,並説知曉淮南王全部的秘事。公孫弘的好友審卿因自己的祖父審食其被淮南厲王劉長所殺,故極力向公孫弘構陷劉長之子劉安的罪狀。於是公孫弘懷疑淮南王有叛逆的陰謀,決定深入追查此案。 [63]  當朝廷正在緊急深究淮南王及衡山王謀反案黨羽之時,公孫弘卻病重無法處理政事。公孫弘自知無功而侯,認為諸侯謀反是自己為相不稱職的原故,並擔心自己一旦病死將無法盡責,因此上書請辭丞相之職。武帝卻賜予公孫弘牛酒布帛,令公孫弘專心養病,並未同意辭職。過了幾個月,公孫弘身體康復,於是便回朝處理政務。 [64]  武帝召集公卿、列侯及諸侯王共43人與公孫弘共商謀反案,眾人皆認為此案性質惡劣,大逆無道,應當誅殺。於是公孫弘與廷尉張湯等把眾人的議論上奏武帝。武帝派遣宗正劉棄持符節去審判淮南王。其後,淮南國被廢為九江郡。 [65] 
公孫弘曾經進言建議百姓不準攜帶弓弩,稱十個賊人張開弓弩,一百個官吏不敢上前。盜賊不能及時被捕獲,逃脱的就會多對賊人來説弓弩弊少而利多,這就是賊猖獗的原因。如果禁止百姓攜帶弓弩,那麼盜賊只能與民眾短兵相接,短兵相接則人多者勝。以眾多的官吏補少數的盜賊,則勢在必得。盜賊不能從中獲得好處便不會再犯法,這是止刑罰之道。武帝將此議下由眾臣議論。 [66]  光祿大夫吾丘壽王以古人制作兵器的目的,周室衰微而相賊害,秦廢王道而亂亡為例,言聖王用教化百姓來代替防暴。又云大射之禮,良民自衞皆須弓弩。書奏上後,武帝以吾丘壽王之論反問公孫弘,公孫弘屈服。 [67]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三月戊寅,做了6年丞相的公孫弘薨於任上,諡號獻。 [68-69]  他的兒子山陽太守公孫度嗣平津侯爵。 [70]  壬辰日,御史大夫樂安侯李蔡接任丞相之職。 [71] 

公孫弘主要成就

公孫弘理論思想

公孫弘是公羊學家,他沒有留下自己的理論著作,其思想主要在他的賢良對策中反映出來。
公孫弘的最高哲學範疇是“和”。公孫弘認為任何兩種事物都是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統一的基礎便是“和”。在社會政治領域中,人主和百姓是兩個對立的階級,但人主如“和德”,百姓就會“和合”,從而達到一種天下太平的和諧局面。作為社會領域中的個人來説,心同氣、氣同形、形同聲都是相互對立的,但“心和”就會“氣和”,“氣和”就會“形和”,“形和”就會“聲和”。同時,公孫弘又通過這種對立統一關係把人同天地聯繫起來,得出“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的結論,從而達到一種“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公孫弘認為,“和”不僅存在於社會領域之中,也存在於自然界之中,“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蓄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既然“和”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統治者應把它作為最高政治理想。公孫弘認為,統治者只有把握住“和”,才能使“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説義,奉幣而來朝”,出現一個太平盛世的局面。 [22] 
從“和”這一哲學範疇出發,針對漢武政治,公孫弘提出了治國安民的八項主張。這八項主張實際上講的是兩個問題:一是國家要節儉,輕徭薄賦,愛惜民力,為百姓創造良好的生產與生活條件;二是朝廷用人要因任授官,任人唯賢,賞罰分明,使官盡其責,人盡其才。 [21] 
公孫弘認為,統治者治理國家,首先要使人民信服,統治者只有做到“業之”、“理得”、“有禮”、“愛之”,才能使人民“不爭”、“不怨”、“不暴”、“親上”,這是對公孫弘的“和”中“人主”和“百姓”這一對立統一關係的具體闡述。公孫弘在此強調禮義的重要性,認為“禮義者,民之所服也。”同時,光有禮義還是不夠的,還要明賞罰,只有用“賞罰順之”,才能使“民不犯禁也”。公孫弘把禮義和刑法結合起來,從而得出“法不遠義”、“和不遠禮”的結論。 [21] 
公孫弘的思想中滲進了不少法家成份,如“因能任官”、法義結合、賞罰分明等。不過,公孫弘與單純的法家又有顯著區別。他不像韓非那樣否定仁義,而是肯定仁義,並講求德政,認為“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 是比較典型的儒家思想。由是觀之,公孫弘既不是單純的儒家,也不是單純的法家,而是把兩者巧妙地揉和在一起。 [72] 

公孫弘政治作為

  • 罷西南夷、蒼海郡工程
公孫弘對於邊疆問題趨於保守。從建元年間第一次出使匈奴時言不合漢武帝之意到元光年間出使西南後反對通西南夷工程,再到反對置蒼海郡、朔方郡及五原郡,公孫弘始終將邊境百姓的疾苦放在第一位。 [12]  [33]  [44]  多次向漢武帝諫言停止邊疆的營造工程,儘管武帝一直不以為然,公孫弘卻從未放棄。元朔三年,升任御史大夫不久的公孫弘再次向武帝提出停止西南、蒼海、朔方、五原的修建,在被朱買臣駁斥的體無完膚後,公孫弘依然沒有死心,自退一步要表示贊成朔方郡的修建但仍然要求停止西南夷、蒼海郡的建設。武帝這才同意。 [45]  [39] 
  • 反對任用酷吏管理百姓
公孫弘認為酷吏行事過於殘忍,如果任用酷吏擔任郡守之職,勢必對待百姓不仁。因而反對漢武帝提拔酷吏寧成為郡守。 [47] 
  • 使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
遊俠郭解在大赦之前多有命案,雖然後期有所轉變,然而他的門客卻因為他人對郭解不敬而殺人。按當時法律郭解應無罪釋放,然後公孫弘卻諫言郭解之罪大逆不道應該誅滅。 [52]  東漢荀悦認為,遊俠在民間作威作福,培養自己的勢力,他們違背道德破壞法紀,造成社會的動亂。 [73] 

公孫弘儒學貢獻

公孫弘於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提出並擬定了為“五經博士”設弟子員的措施,以及為在職官員制定了以儒家經學、禮義為標準的升官辦法和補官條件。內容大致可歸納為如下四個要點:
1、遵循“三代之道”,以實現天下“教化”為務,先辦好中央官學,而後推廣於地方。 [74] 
2、規定為博士官設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擇民十八歲以上,儀狀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們所擔負的國家徭役賦税。 [75] 
3、設“受業如弟子”的旁聽生。由郡國、縣道邑推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的優秀青年,經郡守、王相審查屬實後送報太常,成為旁聽生。旁聽生沒有定員。 [76] 
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規定滿一年後舉行考試,如能通一經以上的,就補文學掌故缺,特別優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經者,令其退學。 [77] 
以儒家經學、禮義為標準的升官辦法及補官條件,則主要是以“通一藝(經)以上”、“先用誦多者”為準,其中品級高的可任左右內史、太行卒史,品級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邊郡太守卒史。 [78-79] 

公孫弘個人作品

  • 《公孫弘》十篇 [80] 
  • 《第二次賢良對策》 [81] 

公孫弘軼事典故

公孫弘後來居上

公孫弘削竹簡 公孫弘削竹簡
漢武帝求賢若渴,任用人才不避親疏,不問出身,不拘一格。建元六年(前135年),汲黯以東海太守召為主爵都尉,位列九卿。 [82]  一年後,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詔舉賢良,公孫弘以策問第一而發跡,後升左內史、御史大夫,後拜為丞相。 [83]  [84-86]  元光五年(前130年),侍御史張湯因治巫蠱獄發跡,後升太使大夫、廷尉、御史大夫。 [87-88]  在此二人逐漸顯貴與汲黯同階之時,汲黯便責難詆譭他們。後來公孫弘與張湯均已位列三公(按《百官公卿表》,張湯升御史大夫時汲黯已遷為右內史4年,不在九卿之列。),而汲黯卻在九卿之位11年不曾升遷。汲黯為人心胸狹窄,因此對武帝抱怨説:“陛下任用羣臣如堆積柴火,後來的反而堆在上面。” [89] 

公孫弘燕見不冠

《史記·汲鄭列傳》記載:大將軍衞青侍中時,武帝坐在牀邊(一説溷廁)見他。武帝閒居時接見丞相公孫弘,有時不戴冠。而當汲黯請見時,武帝不正冠不則不與其相見。因此《史記》以漢武帝見衞青、公孫弘時的態度來證明武帝對汲黯的敬重。 [90]  然而,這也側面印證了君臣之間的親疏關係以及官職的職責。漢侍中為加官,用以加天子近臣,可出入禁中常侍君側,一應顧問對應無所避諱,故武帝“踞廁”視衞青為侍中之職責所定。 [91]  公孫弘年邁卧病時,武帝非但沒有“以病免”其職,還對其大加賞賜,並讓其在家休假數月,故在非正式場合不冠而見公孫弘,可見君臣情誼。 [92]  汲黯在武帝為太子時任太子洗馬,素以嚴肅莊重使人敬重畏懼。武帝即位以來汲黯亦嚐嚐直言不諱譴責天子,故武帝不冠不見是對汲黯的敬畏。 [93] 

公孫弘齊人多詐

公孫弘在做左內史的時候經常在主爵都尉汲黯奏事後請求面聖,見了武帝之後便將之前汲黯所提出的問題一一做答,武帝非常高興,經常採納公孫弘的建議。因此公孫弘日益與武帝親近,地位也逐漸顯貴。 [94] 
公孫弘曾經與眾公卿事先約定好上奏的事情及觀點,但到了武帝面前,卻違背之前的約定,順從武帝的意思。汲黯因此而對公孫弘不滿,並在廷議上指責公孫弘説:“齊地之人大多欺詐而不説真話!剛開始與我等一起提出這個建議,現在卻完全違背在之前的説法,為人不忠誠!”武帝於是問公孫弘此事真假。公孫弘卻側面回答説:“瞭解臣為人的人認為我忠誠,不瞭解我為人的人認為我不忠誠。”武帝贊同公孫弘的説法。是以往後但凡有武帝身邊的寵臣詆譭公孫弘,武帝反而越發厚待公孫弘。 [95] 

公孫弘如發矇耳

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劉安陰謀反叛。時汲黯在朝為右內史,掌京畿事。淮南王素聞汲黯之名,因為忌憚汲黯,於是在策劃行事中説:“汲黯喜好直言相諫,固守氣節願意為大義而捐軀,很難以不正當的理由誘惑於他。至於遊説丞相公孫弘,就像揭掉蒙蓋在東西上的布或者把快要枯落的樹葉振掉那麼容易。” [96] 

公孫弘東閣待賢

漢武帝時,廣招天下賢才。多次下頒求賢詔,要求二千石官員舉薦人才。公孫弘因為孝敬後母,學《春秋》被兩次被推薦,十年內以一介布衣拜相封侯。他在被任用為丞相之後,在自己的丞相府邸東邊開了一個小門(顏師古認為開東面小門是為了與走正門的官吏加以區別 [97]  ),營建館所接待賢士賓客,並與他們共商國是。 [58]  成語“東閣待賢”即出於此典。後世文學作品中多用此典喻愛惜人才。其衍生詞“東閣 [98]  、“孫弘閣” [99]  、“孫閣” [100]  、“弘閣” [101]  、“丞相閣” [102]  、“平津閣” [103]  、“平津邸” [104]  、“平津館 [105]  、“招賢地 [106]  等指款待賓客、招納賢才之所;“開閣 [107]  則指納賢待客。
——以上五個故事皆選自《史記》、《漢書》

公孫弘三館待賓

據《西京雜記》描述,公孫弘為延賓客一共修建了三處客館。第一所客館名叫欽賢館,用來接待最為賢德者;第二所客館名叫翹楚館,用來接待最有才華的人;第三所客館名為接士館,用來接待國有才能的人。那些能夠勝任輔佐君王或協助協調陰陽關係的人,住在欽賢館;那些才能夠得上擔任九卿、將軍等二千石官秩的人,住在翹楚館;那些有某種優點,一技之長的人,則住在接士館。但公孫弘自己卻過得很儉省,所得的俸祿,都用來奉養招待這些人。 [108] 

公孫弘寧逢惡賓

公孫弘做丞相之時,有一位叫高賀的老朋友前來投奔他。公孫弘讓其吃粗飯,蓋布被,高賀抱怨公孫弘吝嗇,説:“老朋友富貴了又有何用呢?粗米布被,我自己也有。”公孫弘聽後大為慚愧。高賀卻對外人放話説:“公孫弘裏面穿着華貴的衣服,外面卻着粗麻衣;裏面排列着五口鼎大吃大喝,外面卻只做一道菜。這樣的人怎能做天下人的表率呢?”於是朝廷懷疑公孫弘虛偽做作。公孫弘嘆息説:“寧願遇到不好伺候的壞客人,也不用遇到老朋友呀!” [109] 

公孫弘字值百金

公孫弘曾著有《公孫子》,寫的是強調循名責實、崇上抑下、尊君卑臣的刑名之學。當時有人稱其文一個字就值黃金百金。 [110]  (注:據《漢書·藝文志》載,公孫弘成著《公孫弘》十篇,為“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的儒家思想著作。 [111] 

公孫弘長倩贈遺

公孫弘在第二次被舉薦賢良入京之時,他的同鄉鄒長倩因為見其貧窮,沒有多少資財,便解下自己的衣裳給公孫弘穿上,脱下自己的鞋履及冠冒給公孫弘。又贈送給公孫弘一束青草,一襚素絲,一枚撲滿,並附了一封信。信中寫道:“人沒有幽滯顯達的區別,只有道在就尊貴。青草雖然低賤,卻不會因此輕慢了君子,所以送給您青草一把,這就是詩人所説的’生芻一束,其人如玉‘;五縷絲為一[糹聶],兩[糹聶]為一升,兩升為一[糹式],兩[糹式]為一紀,兩紀為一[?],兩[?]為一襚,這是自少到多,從低微到顯著的道理,士人建立功勳,弘揚名節,也是這樣的不要因為小善無足輕重就不去施行,所以送給您素絲一襚;撲滿是用土製成的器物,用來儲蓄錢財。它有入口卻無出口,錢積滿了就摔破它,土是粗糙的東西,錢財是貴重的財物,只知收入而不付出,只知積蓄而不能散發出來,所以摔破它,有的士人搜刮錢財卻不會散財消災,就將遭到撲滿那樣的命運,這難道不應該引以為誡嗎?所以送給您撲滿一枚。這是多麼重大的事啊!此去山川阻隔,前路迢迢,加上要風餐露宿,次卿足下,願您發奮努力立功揚名。不才我在這裏等待着您有一天美名遠揚。” [112] 
——以上四個故事皆選自《西京雜記》

公孫弘削竹抄書

據蒙學經典《三字經》中描述,西漢時期,公孫弘以及董仲舒的弟子路温舒早年皆因家貧而買不起書。於是路温舒便將書抄於蒲草之上,而公孫弘則在自己牧豬的竹林中砍伐竹子削成竹簡,將內容抄於竹簡上。雖然他們二人沒有書,但是卻不忘勤奮勉勵。 [113] 

公孫弘史説紛紜

公孫弘誹謗汲黯質疑

根據《史記·樂書》記載:漢武帝曾經在渥窪水中得到一匹神馬。尤為喜歡馬的武帝一時高興,便即興以神馬作了一首祭祀太一神的《天馬歌》。後來漢武帝派李廣利伐大宛獲得了一種叫“蒲梢”的千里馬,武帝又作了一首《西極天馬歌》。由於太一是當時至尊的神明,因而太一祭祀是非常莊重的事情。時任中尉的汲黯因此諫言:“但凡王者創作樂歌,上以承繼先祖,下以教化萬民。現在陛下得到馬就寫詩作歌,並在宗廟中演奏,先帝及百姓難道能明白這種音樂嗎?”武帝聽後沉默不悦。於是丞相公孫弘説:“汲黯誹謗陛下創作的詩歌,罪當誅殺。” [114] 
然而,漢武帝於渥窪水得神馬發生在元鼎四年(前113年)秋, [115]  伐大宛得汗血馬發生在太初四年(前101年)春。 [116]  公孫弘死於元狩二年(前121年)春, [117]  汲黯於元狩五年(前118年)被遷往淮陽任太守, [118-119]  至元鼎五年(前112年)死於淮陽未曾回京。 [120]  由此可知,武帝作《天馬歌》時公孫弘已去世9年,作《西極天馬歌》時公孫弘已去世21年,而汲黯已去世12年。再者,據《汲鄭列傳》及《百官公卿表》,汲黯不曾任中尉一職。
故公孫弘誹謗汲黯一事,疑非司馬遷所載。真假有待考證。

公孫弘擢左內史時間

造成公孫弘擢升左內史時間的迷霧的因素有有二:
其一:《史記·封禪書》及《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前134年)公孫弘第二次被徵為博士 [17]  [121]  與《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及《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記載的元光五年(前130年)被徵 [18]  [122]  發生矛盾。而《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及元光五年皆有舉賢良詔。始通西南夷發生在建元六年(前135年), [29]  [30]  公孫弘在元光元年或五年參與策問之後被武帝派遣至西南視察在時間上皆無衝突。又據《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及《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分別記載的二歲中至左內史,一歲中至左內史, [34]  [123]  因此對於公孫弘擢升為左內史的時間產生元光元年(前134年)、元光二年(前133年)、元光五年(前130年)、元光六年(前129年)四個時間段。
其二:唯一明確記載公孫弘擢升左內史時間的《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記載的元光五年(前130年) [83]  與《漢書·武帝紀》記載的元光五年舉賢良時間發生衝突,雖然在《漢書》的公孫弘傳記中將《史記》記載的“二歲至左內史”改為了“一歲”, [123]  與《百官公卿表》時間一致,然而《武帝紀》中載元光五年舉賢良時間發生在秋八月。 [19]  而在太初元年(前104年)改用新曆法之前,秋九月即為一年之末,冬十月作下一年之始。 [124]  因此在僅僅剩下一月餘的元光五年裏,公孫弘沒有足夠充裕的時間通過郡國推舉,再從齊地到長安,參與策問之後,又往返於長安與西南夷之間並進行視察工作,隨後擢升左內史。故而《百官公卿表》所記載時間成立無疑與元光五年第二次入京,“一歲”抑或“二歲”中至左內史皆存在矛盾。
基於以上原因,本詞條在此延用第一手史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所推時間,即元光六年(前129年),請知悉。

公孫弘後世紀念

公孫弘興平墓址

興平疑是公孫弘墓
興平疑是公孫弘墓(2張)
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記載,公孫弘墓在興平縣東北十八里處。 [125]  明朝李昌祺剪燈餘話》記載,霍去病墓西北為公孫弘墓。 [126]  又元朝鄭元佑《題魏鍾繇<薦季直表>》記載,霍去病墓西稍北,有一座比衞青墓封土更矮一點的墓世傳為公孫弘墓。 [127] 
據現代考古發掘證明,公孫弘墓在茂陵西邊較遠處。1982年12月,咸陽市人民政府公佈,興平市南位鎮陳王村村南一公里處,南近高幹渠,有一座圓形墓冢,即為公孫弘墓。然考古界尚未定論。該墓葬封土在文革期間遭到嚴重破壞。據傳墓前曾豎立小碑一座,早已丟失。 [128] 

公孫弘麓台墓址

麓台公孫弘墓
麓台公孫弘墓(3張)
清朝閻循觀《程符山十詠·並序》記載,在濰縣西南二十里的地方,東面有一座一丈高的高台,台下有七眼泉水,此台名為麓台,是漢朝平津侯公孫弘讀書的地方。 [129]  民國《濰縣誌稿》載,明朝劉應節在浮山下修建麓台書院,一名公孫弘書院。 [130-131]  除此之外,麓台還有公孫弘別業、公孫弘牧豕處、公孫弘墓等眾多説法。 [132-135] 
1979年,麓台公孫弘墓被立為濰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月,濰縣革命委員會在麓台舊址為公孫弘墓新立墓碑。

公孫弘其它墓址

清朝畢際《淄乘徵》記載,公孫弘墓在淄川縣南十五里處,地名為公孫莊。此處有一塊斷碑。當地的邑志記載,公孫弘墓在縣南十五里龍口村的東邊,但是墓已經不存在了。等到明朝嘉靖年間,一名知縣尋找公孫弘之墓,得到一位老人的相告,便在老人所指之處重新修建公孫弘之墓。 [136]  2009年3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隊於淄川區發現公孫弘墓遺址。此遺址位於淄川區龍泉鎮韓聖村湖南公路東交叉路口處。據悉,韓聖村原稱公孫莊,村莊北莊橋原名“平津橋”。“平津橋”地處 “南園”,當地百姓稱是公孫弘的花園。文革時期,嘉靖時期復修的淄川公孫弘墓冢被夷平,原有的半塊石碑亦被譭棄。 [137] 

公孫弘人物評價

司馬遷:①公孫弘行義雖脩,然亦遇時。漢興八十餘年矣,上方鄉文學,招俊乂,以廣儒墨,弘為舉首。 [138]  ②大臣宗室以侈靡相高,唯弘用節衣食為百吏先。 [139] 
班固:①平津斤斤,晚躋金門,既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 [140]  ②世稱公孫弘排主父,張湯陷嚴助,石顯譖捐之,察其行跡,主父求欲鼎亨而得族,嚴、賈出入禁門招權利,死皆其所也,亦何排陷之恨哉! [141] 
汲黯: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 [142] 
王政君: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脱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 [143] 
司馬貞:平津巨儒,晚年始遇。外示寬儉,內懷嫉妒。寵備榮爵,身受肺腑。 [144] 
歐陽詹:公孫弘自明誠而為卿。 [145] 
劉祁:迨至武帝,天下混同,士風一變,以學問為上,故爭尚經術文章,一時如公孫弘、董仲舒、二司馬、枚乘之徒出,文物大備。 [146] 
蔡幼學:公孫弘為相,衞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 [147] 
馮夢龍:公孫弘曲學阿世,然猶能開東閣以招賢人;今世密於防奸而疏於求賢,故臨事遂有乏才之嘆。 [148] 
王夫之:公孫弘請誅郭解,而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偉矣哉! [149] 
黃宗羲:公孫弘雖詐,其以卜式輸財助邊為非人情,以睚殺人而郭解不知為甚於知,此是弘長處。 [150] 
于慎行:漢武表章儒術,公孫弘之力也。弘奏請博士弟子,第其高下,以補郎中文學掌故。又吏通一藝以上者,皆得選擇,以補右職。為是勸學有文之典,遂為歷代所祖。其實自弘發之,可謂有功於經術者矣。世徒以其曲學矯情,薄其相業,而不錄其功,亦非通論哉! [151] 
蔡東藩:①八十衰翁待死年,如何尚被利名牽!豈因宣聖遺言在,求富無妨暫執鞭?②公孫弘則智足飾奸,取容當世,以視董子轅固之守正不阿,固大相徑庭矣。然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古今之為公孫弘者,比比然也。於公孫弘乎何誅? [152] 
柏楊:晁錯……主父偃……凡是忠心耿耿、意圖改革的人,都受到酷刑。而像公孫弘這種八面玲瓏、貌似忠厚的長者,卻一帆風順。和稀泥的人有福了,他除了關心自己的官位外,什麼都不關心。非關心不可時,只關心陷害忠良。 [153] 

公孫弘家族成員

關係
姓名
簡介
後母
(生卒年不詳),公孫弘曾為其守孝三年。 [16] 
兒子
公孫度(《史記》載:公孫慶)
(生卒年不詳),嗣平津侯,曾任山陽太守十餘年,後有罪奪侯。 [154-155] 
後代
元始年間,漢平帝賜公孫弘後代子孫中嫡系為關內侯。 [156] 

公孫弘史籍記載

史籍
《史記》
《漢書》
《前漢紀》
《資治通鑑》
篇目
《孝武本紀》
《武帝紀》
《孝武皇帝紀一》
《卷第十八》
《平準書》
《禮樂志》
《孝武皇帝紀二》
《卷第十九》
《封禪書》
《藝文志》
《孝武皇帝紀三》

《樂書》
《五行志下》
《孝武皇帝紀四》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
《百官公卿表》


《平津侯主父列傳》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遊俠列傳》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汲鄭列傳》
《酷吏傳》


《儒林列傳》
《遊俠傳》


《淮南衡山王列傳》
《儒林傳》


《西南夷列傳》
《匈奴傳下》


公孫弘藝術形象

公孫弘文學形象

詩詞歌賦
宋·黃公度·《送陳應求赴官
明·盛時泰·《崔員外顥遊俠》
宋·劉辰翁《鷓鴣天·白髮平津起褎然》
宋·黃庭堅·《次韻楊明叔見餞十首
宋·方岳·《山行》
唐·陳子昂·《答洛陽主人
宋·蘇軾·《和陶飲酒二十首》
宋·劉克莊·《鄭丞相生日口號十首》
唐·錢起·《奉和杜相公移長興宅,奉呈元相公》
唐·韓翃·《贈別上元主簿張著
唐·權德輿·《建除詩
唐·李嘉祐·《送王諫議充東都留守判官
宋·王安石·《東方朔》
宋·蘇頌·《司徒侍中賈魏公挽辭二首》
宋·劉克莊·《?·一洗平津曲學羞》
宋·鄭俠·《上曹大夫
宋·強至·《獻知府張少卿》
宋·宋祁·《抒懷上孫侍講學士
宋·翁卷·《關陳郎中棅知嚴州
宋·王安石·《送何正臣主簿
宋·劉克莊·《送丁南一
宋·宋祁·《陳濟赴舉兼省覲
宋·徐遹·《賦門同舟赴省舉
宋·楊萬里·《送劉茂村主簿之官理定
宋·喻良能·《留別王狀元二十四韻
宋·曹勳·《樂未央
宋·胡寅·《和韓司諫叔夏樂谷五吟·布被》
宋·楊萬里·《送王文伯上舍歸豐城,兼簡何侍郎》
宋·楊萬里·《雲龍歌調陸務觀》
明·皇甫汸·《嚴公解相還豫章追送淞陵作二首》
宋·黃少師女·《送人赴舉
明·高啓·《送顧軍諮歸梁溪》
明·胡儼·《續十二辰詩》
明·王稚登·《辛丑元日》
明·薛蕙·《長安道》
明·何喬新·《秋懷(二首)》
明·尹嘉賓·《平原道中見牧豕者》

公孫弘影視形象

影視劇
演員
1997年《漢武帝》
李躍滑
2004年《漢武大帝》
崔玉貴
參考資料
  • 1.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丞相公孫弘者,齊菑川國薛縣人也,字季。少時為薛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
  • 2.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賈生名誼,雒陽人也。年十八,以能誦詩屬書聞於郡中。吳廷尉為河南守,聞其秀才,召置門下,甚幸愛。孝文皇帝初立,聞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故與李斯同邑而常學事焉,乃徵為廷尉。廷尉乃言賈生年少,頗通諸子百家之書。文帝召以為博士。齋 少。是時賈生年二十餘,最為少。每詔令議下,諸老先生不能言,賈生盡為之對,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諸生於是乃以為能,不及也。孝文帝説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
  • 3.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賈生以為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天下和洽,而固當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悉草具其事儀法,色尚黃,數用五,□正義漢文帝時黃龍見成紀,故改為土也。為官名,悉更秦之法。
  • 4.    《後漢書·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初,酺之為大匠,上言:“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武帝建元五年始置《五經》博士,文帝之時未遑庠序之事,酺之此言,不知何據。
  • 5.    《漢書·儒林傳》:孝文時頗徵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
  • 6.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説。養後母孝謹。
  • 7.    《史記·儒林列傳》:胡毋生,齊人也。孝景時為博士,以老歸教授。齊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孫弘亦頗受焉。
  • 8.    《漢書·武帝紀》: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
  • 9.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賢良文學之士。是時弘年六十,徵以賢良為博士。
  • 10.    《漢書·儒林傳》:轅固,齊人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與黃生爭論於上前。
  • 11.    《漢書·儒林傳》:時,固已九十餘矣。公孫弘亦徵,仄目而事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
  • 12.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使匈奴,還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不能,弘乃病免歸。
  • 13.    《史記·魏其侯武安列傳》: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轂趙綰為御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舉適諸竇宗室毋節行者,除其屬籍。時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國,以故毀日至竇太后。太后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后滋不説魏其等。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趙綰請無奏事東宮。竇太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許昌為丞相,武彊侯莊青翟為御史大夫。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
  • 14.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時,上方興功業,婁舉賢良。
  • 15.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養後母孝謹。
  • 16.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後母死,服喪三年。
  • 17.    《漢書·武帝紀》: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穀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 18.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元光五年,有詔徵文學,菑川國復推上公孫弘。弘讓謝國人曰:“臣已嘗西應命,以不能罷歸,原更推選。”國人固推弘,弘至太常。
  • 19.    《漢書·武帝紀》:元光五年……八月,螟。 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 20.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上策詔諸儒:   制曰:蓋聞上古至治,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陰陽和,五穀登,六畜蕃,甘露降,風雨時,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麟鳳在郊藪,龜龍游於沼,河洛出圖書;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北發渠搜,南撫交阯,舟車所至,人跡所及,跂行喙息,鹹得其宜。朕甚嘉之,今何道而臻乎此?子大夫修先聖之術,明君臣之義,講論洽聞,有聲乎當世,敢問子大夫:天人之道,何所本始?吉凶之效,安所期焉?禹、湯水旱,厥咎何由?仁、義、禮、知四者之宜,當安設施?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天文、地理、人事之紀,子大夫習焉。其悉意正議,詳具其對,著之於篇,朕將親覽焉,靡有所隱。
  • 21.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常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即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羣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民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即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故法不遠義,則民服而不離;和不遠禮,則民親而不暴。故法之所罰,義之所去也;和之所賞,禮之所取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故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者,此道素行也。
  • 22.    《漢書·公孫弘兒寬卜式傳》: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則無疾,無疾則不夭,故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德配天地,明並日月,則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説義,奉幣而來朝,此和之極也。
  • 23.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臣聞之,仁者愛也,義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致利除害,兼愛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權輕重之數,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術:凡此四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當設施,不可廢也。得其要,則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於下。此事之情,屬統垂業之本也。
  • 24.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臣聞堯遭鴻水,使禹治之,未聞禹之有水也。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桀、紂行惡,受天之罰;禹、湯積德,以王天下。因此觀之,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此天文、地理、人事之紀。臣弘愚戇,不足以奉大對。
  • 25.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太常令所徵儒士各對策,百餘人,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召入見,狀貌甚麗,拜為博士。
  • 26.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弘覆上疏曰:“陛下有先聖之位而無先聖之名,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是以勢同而治異。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篤;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聽。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異也。臣聞周公旦治天下,期年而變,三年而化,五年而定。唯陛下之所志。”
  • 27.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書奏,天子以冊書答曰:“問:弘稱周公之治,弘之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
  • 28.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弘對曰:“愚臣淺薄,安敢比材於周公!雖然,愚心曉然見治道之可以然也。去虎豹馬牛,禽獸之不可制者也,及其教馴服習之,至可牽持駕服,唯人之從。臣聞揉曲術者不累日,銷金石者不累月,夫人之於利害好惡,豈比禽獸木石之類哉?期年而變,臣弘尚竊遲之。”上異其言。
  • 29.    《史記·西南夷列傳》:建元六年,大行王恢擊東越,東越殺王郢以報。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指曉南越。
  • 30.    《史記·平準書》: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裏,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 31.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唐蒙已略通夜郎,因通西南夷道,發巴、蜀、廣漢卒,作者數萬人。治道二歲,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費以鉅萬計。
  • 32.    《史記·西南夷列傳》:當是時,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戍轉相饟。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濕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秏費無功。上患之,使公孫弘往視問焉。還對,言其不便。
  • 33.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時方通西南夷,巴、蜀苦之,詔使弘視焉。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
  • 34.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庭爭。於是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上説之,二歲中,至左內史。
  • 35.    《史記·匈奴列傳》:其明年,衞青復出雲中以西至隴西,擊胡之樓煩、白羊王於河南,得胡首虜數千,牛羊百餘萬。於是漢遂取河南地,築朔方,復繕故秦時蒙恬所為塞,因河為固。漢亦棄上谷之什闢縣造陽地以予胡。是歲,漢之元朔二年也。
  • 36.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偃盛言朔方地肥饒,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內省轉輸戍漕,廣中國,滅胡之本也。上覽其説,下公卿議,皆言不便。公孫弘曰:“秦時常發三十萬眾筑北河,終不可就,已而棄之。”主父偃盛言其便,上竟用主父計,立朔方郡。
  • 37.    《漢書·百官公卿表》:九月,中尉張歐為御史大夫,五年老病免,食上大夫祿。
  • 38.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弘為人談笑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儉節。養後母孝謹,後母卒,服喪三年。 為內史數年,遷御史大夫。
  • 39.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元朔三年,張歐免,以弘為御史大夫。是時通西南夷,東置滄海,北築朔方之郡。弘數諫,以為罷敝中國以奉無用之地,原罷之。於是天子乃使朱買臣等難弘置朔方之便。發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謝曰:“山東鄙人,不知其便若是,原罷西南夷、滄海而專奉朔方。”上乃許之。
  • 40.    《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
  • 41.    《史記·平準書》:彭吳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 42.    《漢書·武帝紀》:匈奴入上谷、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衞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遂西至符離,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 43.    《史記·平準書》: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將軍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散幣於邛僰以集之。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東至滄海之郡,人徒之費擬於南夷。又興十萬餘人築衞朔方,轉漕甚遼遠,自山東鹹被其勞,費數十百鉅萬,府庫益虛。
  • 44.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帝甚説之,拜買臣為中大夫,與嚴助俱侍中。是時,方築朔方,公孫弘諫,以為罷敝中國。上使買臣難詘弘,語在《弘傳》。
  • 45.    《史記·西南夷列傳》:及弘為御史大夫,是時方築朔方以據河逐胡,弘因數言西南夷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上罷西夷,獨置南夷夜郎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葆就。
  • 46.    《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尉甯成為內史,下獄論。
  • 47.    《史記·酷吏列傳》:寧成家居,上欲以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東為小吏時,寧成為濟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使治民。”上乃拜成為關都尉。
  • 48.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上》:偃服受諸侯之金,實不劫齊王令自殺。上欲勿誅,公孫弘爭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入漢,偃本首惡,非誅偃無以謝天下。”乃遂族偃。
  • 49.    《漢書·高五王傳》:是時,趙王懼主父偃壹出敗齊,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天子亦因囚偃。公孫弘曰:“齊王以憂死,無後,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偃遂坐誅。
  • 50.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及為齊相,出關,即使人上書,告言主父偃受諸侯金,以故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及齊王自殺,上聞大怒,以為主父劫其王令自殺,乃徵下吏治。主父服受諸侯金,實不劫王令自殺。上欲勿誅,是時公孫弘為御史大夫,乃言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入漢,主父偃本首惡,陛下不誅主父偃,無以謝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 51.    《漢書·武帝紀》:三年春,罷蒼海郡。 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 52.    《史記·遊俠列傳》:解入關,關中賢豪知與不知,聞其聲,爭交驩解。解為人短小,不飲酒,出未嘗有騎。已又殺楊季主。楊季主家上書,人又殺之闕下。上聞,乃下吏捕解。解亡,置其母家室夏陽,身至臨晉。臨晉籍少公素不知解,解冒,因求出關。籍少公已出解,解轉入太原,所過輒告主人家。吏逐之,跡至籍少公。少公自殺,口絕。久之,乃得解。窮治所犯,為解所殺,皆在赦前。軹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譽郭解,生曰:“郭解專以奸犯公法,何謂賢!”解客聞,殺此生,斷其舌。吏以此責解,解實不知殺者。殺者亦竟絕,莫知為誰。吏奏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議曰:“解布衣為任俠行權,以睚眥殺人,解雖弗知,此罪甚於解殺之。當大逆無道。”遂族郭解翁伯。
  • 53.    太史公曰:吾視郭解,狀貌不及中人,言語不足採者。然天下無賢與不肖,知與不知,皆慕其聲,言俠者皆引以為名。諺曰:“人貌榮名,豈有既乎!”於戲,惜哉!——《遊俠列傳》
  • 54.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上問弘。弘謝曰:“有之。夫九卿與臣善者無過黯,然今日庭詰弘,誠中弘之病。夫以三公為布被,誠飾詐欲以釣名。且臣聞管仲相齊,有三歸,侈擬於君,桓公以霸,亦上僭於君。晏嬰相景公,食不重肉,妾不衣絲,齊國亦治,此下比於民。今臣弘位為御史大夫,而為布被,自九卿以下至於小吏,無差,誠如汲黯言。且無汲黯忠,陛下安得聞此言。”天子以為謙讓,愈益厚之。卒以弘為丞相,封平津侯。
  • 55.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先是,漢常以列侯為丞相,唯弘無爵,上於是下詔曰:“朕嘉先聖之道,開廣門路,宣招四方之士,蓋古者任賢而序位,量能以授官,勞大者厥祿厚,德盛者獲爵尊,故武功以顯重,而文德以行褒。其以高成之平津鄉户六百五十封丞相弘為平津侯。”其後以為故事,至丞相封,自弘始也。
  • 56.    《史記·平準書》: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
  • 57.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食一肉脱粟之飯。故人所善賓客,仰衣食,弘奉祿皆以給之,家無所餘。士亦以此賢之。
  • 58.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時,上方興功業,婁舉賢良。弘自見為舉首,起徒步,數年至宰相封侯,於是起客館,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弘身食一肉,脱粟飯,故人賓客仰衣食,奉祿皆以給之,家無所餘。
  • 59.    《史記·汲鄭列傳》:而黯常毀儒,面觸弘等徒懷詐飾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筆吏專深文巧詆,陷人於罪,使不得反其真,以勝為功。上愈益貴弘、湯,弘、湯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説也,欲誅之以事。弘為丞相,乃言上曰:“右內史界部中多貴人宗室,難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請徙黯為右內史。”為右內史數歲,官事不廢。
  • 60.    《史記·五宗世家》:相、二千石往者,奉漢法以治,端輒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所以設詐究變,強足以距諫,智足以飾非。相、二千石從王治,則漢繩以法。故膠西小國,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
  • 61.    《史記·儒林列傳》:董仲舒以弘為從諛。弘疾之,乃言上曰:“獨董仲舒可使相繆西王。”
  • 62.    《史記·平準書》: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卜式上書,原輸家之半縣官助邊。天子使使問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不原也。”使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式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順之,所居人皆從式,式何故見冤於人!無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如此而匈奴可滅也。”使者具其言入以聞。天子以語丞相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以為化而亂法,原陛下勿許。”於是上久不報式,數歲,乃罷式。
  • 63.    《史記·淮南衡山王列傳》:建具知太子之謀欲殺漢中尉,即使所善壽春莊芷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子曰:“毒藥苦於口利於病,忠言逆於耳利於行。今淮南王孫建,材能高,淮南王王后荼、荼子太子遷常疾害建。建父不害無罪,擅數捕系,欲殺之。今建在,可徵問,具知淮南陰事。”書聞,上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是時故闢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
  • 64.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淮南、衡山謀反,治黨與方急。弘病甚,自以為無功而封,位至丞相,宜佐明主填撫國家,使人由臣子之道。今諸侯有畔逆之計,此皆宰相奉職不稱,恐竊病死,無以塞責。乃上書曰:“臣聞天下之通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序,此五者天下之通道也。智,仁,勇,此三者天下之通德,所以行之者也。故曰‘力行近乎仁,好問近乎智,知恥近乎勇’ 。知此三者,則知所以自治;知所以自治,然後知所以治人。天下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此百世不易之道也。今陛下躬行大孝,鑑三王,建周道,兼文武,厲賢予祿,量能授官。今臣弘罷駑之質,無汗馬之勞,陛下過意擢臣弘卒伍之中,封為列侯,致位三公。臣弘行能不足以稱,素有負薪之病,恐先狗馬填溝壑,終無以報德塞責。原歸侯印,乞骸骨,避賢者路。”天子報曰:“古者賞有功,褎有德,守成尚文,遭遇右武,未有易此者也。朕宿昔庶幾獲承尊位,懼不能寧,惟所與共為治者,君宜知之。蓋君子善善惡惡,君若謹行,常在朕躬。君不幸罹霜露之病,何恙不已,乃上書歸侯,乞骸骨,是章朕之不德也。今事少間,君其省思慮,一精神,輔以醫藥。”因賜告牛酒雜帛。居數月,病有瘳,視事。
  • 65.    《史記·淮南衡山王列傳》: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偽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廟,妄作妖言。春秋曰‘臣無將,將而誅’ 。安罪重於將,謀反形已定。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倖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毋得宦為吏。其非吏,他贖死金二斤八兩。以章臣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復有邪僻倍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剄殺。王后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遂誅被。國除為九江郡。
  • 66.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後徵入為光祿大夫侍中。丞相公孫弘奏言:“民不得挾弓弩。十賊彍弩,百吏不敢前,盜賊不輒伏辜,免脱者眾,害寡而利多,此盜賊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挾弓弩,則盜賊執短兵,短兵接則眾者勝。以眾吏捕寡賊,其勢必得。盜賊有害無利,且莫犯法,刑錯之道也。臣愚以為禁民毋得挾弓弩便。”上下其議。
  • 67.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壽王對曰:臣聞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討邪也。安居則以制猛獸而備非常,有事則以設守衞而施行陣。及至周室衰微,上無明王,諸侯力政,強侵弱,眾暴寡,海內抏敝,巧詐並生。是以知者陷愚,勇者威怯,苟以得勝為務,不顧義理。故機變械飾,所以相賊害之具不可勝數。於是秦兼天下,廢王道,立私議,滅《詩》、《書》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墮名城,殺豪桀,銷甲兵,折鋒刃。其後,民以耰鋤箠梃相撻擊,犯法滋眾,盜賊不勝,至於赭衣塞路,羣盜滿山,卒以亂亡。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   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舉俊才,興學官,三公有司或由窮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宇內日化,方外鄉風,然而盜賊猶有者,郡國二千石之罪,非挾弓弩之過也。《禮》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舉之,明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執,執射乎?”大射之禮,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詩》雲“大侯既抗,弓矢斯張,射夫既同,獻爾發功”,言貴中也。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未聞弓矢之為禁也。且所為禁者,為盜賊之以攻奪也。攻奪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於重誅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竊以為無益於禁奸,而廢先王之典,使學者不得習行其禮,大不便。   書奏,上以難丞相弘。弘詘服焉。
  • 68.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三年十一月乙丑,獻侯公孫弘元年。
  • 69.    《漢書·武帝紀》: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 70.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元狩二年,弘病,竟以丞相終。◇集解漢書曰:“年八十。”○索隱漢書雲凡為御史、丞相六歲,年八十終。子度嗣為平津侯。度為山陽太守十餘歲,坐法失侯。
  • 71.    《漢書·百官公卿表》: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御史大夫李蔡為丞相。
  • 72.    宋豔萍. 重評公孫弘[J]. 山東大學學報: 哲社版, 1999: 2.
  • 73.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一》:荀悦曰。世有三遊。德之賊也。一曰遊俠。二曰遊説。三曰遊行。立氣勢。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彊於世者。謂之遊俠。飾辨辭。設詐謀。馳逐於天下。以要時勢者。謂之遊説。色取仁以合時好。連黨類。立虛譽。以為權利者。謂之遊行。此三遊者。亂之所由生也。傷道害德。敗法惑世。
  • 74.    《漢書·儒林傳》:聞三代之道,鄉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勸善也,顯之朝廷;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由內及外。
  • 75.    《漢書·儒林傳》: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復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
  • 76.    《漢書·儒林傳》: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
  • 77.    《漢書·儒林傳》: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能稱者。
  • 78.    《漢書·儒林傳》:請選擇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藝以上補左右內史、太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補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邊郡一人。先用誦多者,不足,擇掌故以補中二千石屬,文學掌故補郡屬,備員。
  • 79.    《儒學人物:公孫弘》  .中華勵志網.2010-8-1[引用日期2014-10-28]
  • 80.    《漢書·藝文志》:《公孫弘》十篇。……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陽陽明教化者也。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闢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譁眾取寵。後進循之,是以《五經》乖析,儒學浸衰,此闢儒之患。
  • 81.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弘對曰:   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常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即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羣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民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即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故法不遠義,則民服而不離;和不遠禮,則民親而不暴。故法之所罰,義之所去也;和之所賞,禮之所取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故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者,此道素行也。   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則無疾,無疾則不夭,故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德配天地,明並日月,則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説義,奉幣而來朝,此和之極也。   臣聞之,仁者愛也,義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致利除害,兼愛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權輕重之數,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術:凡此四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當設施,不可廢也。得其要,則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於下。此事之情,屬統垂業之本也。   臣聞堯遭鴻水,使禹治之,未聞禹之有水也。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桀、紂行惡,受天之罰;禹、湯積德,以王天下。因此觀之,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此天文、地理、人事之紀。臣弘愚戇,不足以奉大對。
  • 82.    《漢書·百官公卿表》:東海太守汲黯為主爵都尉,十一年徙。
  • 83.    《漢書·百官公卿表》:元光五年,右內史番系。博士公孫弘為左內史,四年遷。
  • 84.    《漢書·武帝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衞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穀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 85.    《漢書·百官公卿表》:左內史公孫弘為御史大夫,二年遷。
  • 86.    《漢書·百官公卿表》: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丞相澤免。御史大夫公孫弘為丞相。
  • 87.    《漢書·張湯傳》:治陳皇后巫蠱獄,深竟黨與,上以為能,遷太史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已而禹至少府,湯為廷尉,兩人交歡,兄事禹。
  • 88.    《漢書·張湯傳》: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繇是益尊任,遷御史大夫。
  • 89.    《史記·汲鄭列傳》:始黯列為九卿,而公孫弘、張湯為小吏。及弘、湯稍益貴,與黯同位,黯又非毀弘、湯等。已而弘至丞相,封為侯;湯至御史大夫;故黯時丞相史皆與黯同列,或尊用過之。黯褊心,不能無少望,見上,前言曰:“陛下用羣臣如積薪耳,後來者居上。”上默然。有間黯罷,上曰:“人果不可以無學,觀黯之言也日益甚。”
  • 90.    《史記·汲鄭列傳》:大將軍青侍中,上踞廁而視之。◇集解如淳曰:“廁音側,謂牀邊,踞牀視之。一雲溷廁也。廁,牀邊側。”丞相弘燕見,上或時不冠。至如黯見,上不冠不見也。上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其奏。其見敬禮如此。
  • 91.    《漢書·百官公卿表》:“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大臣、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
  • 92.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因賜告牛酒雜帛。居數月,病有瘳,視事。
  • 93.    《史記·汲鄭列傳》:黯以父任,孝景時為太子洗馬,以莊見憚。
  • 94.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嘗與主爵都尉汲黯請間,汲黯先發之,弘推其後,天子常説,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貴。
  • 95.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嘗與公卿約議,至上前,皆倍其約以順上旨。汲黯庭詰弘曰:“齊人多詐而無情實,始與臣等建此議,今皆倍之,不忠。”上問弘。弘謝曰:“夫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倖臣每毀弘,上益厚遇之。
  • 96.    《史記·淮南衡山王列傳》:淮南王謀反,憚黯,曰:“好直諫,守節死義,難惑以非。至如説丞相弘,如發蒙振落耳。”
  • 97.    《漢書注》:師古曰:「閤者,小門也,東向開之,避當庭門而引賔客,以別於掾史官屬也。」
  • 98.    劉筠《樞密王丞相宅新菊》詩:“東閤留嘉客,寒葩豔晚光。”
  • 99.    駱賓王《帝京篇》詩:“汲黯薪逾積,孫弘閤未開。”
  • 100.    柳永《永遇樂》詞:“且乘閒,孫閣長開,融尊盛舉。”
  • 101.    白居易《歲夜詠懷兼寄思黯》:“陶窗與弘閣,風景一時新。”
  • 102.    孟浩然《荊門上張丞相》詩:“召南風更闡,丞相閣還開。”
  • 103.    鄭燮《李鍇》詩:“西風吹冷 平津閣 ,何處重尋孔雀屏。”
  • 104.    陸厥 《奉答內兄希叔》詩:“出入 平津邸 ,一見 孟嘗 尊。”
  • 105.    庾信《周大將軍吳明徹墓誌銘》:“歸 平津 之館,時聞櫪馬之嘶;舍 廣城 之傳,裁見諸侯之客。”
  • 106.    孫逖《和左司張員外自洛使入京中路先赴長安,逢立》:“共言東閣招賢地,自有西征謝傅才。”
  • 107.    劉長卿《和袁郎中軍行過剡中山水謹上太尉》:“已聞開閣待,誰許卧東溪。”
  • 108.    《西京雜記·卷四》平津侯自以布衣為宰相。乃開東閣營客館以招天下之士。其一曰欽賢館以待大賢。次曰翹材館以待大才。次曰接士館以待國士。其有德任毗贊佐理陰陽者處欽賢之館。其有才堪九列將軍二千石者居翹材之館。其有一介之善一方之藝居接士之館。而躬身菲薄。所得俸祿以奉待之。
  • 109.    《西京雜記·卷二》:公孫宏起家徒步為丞相。故人高賀從之。宏食以脱粟飯。覆以布被。賀怨。曰何用故人富貴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宏大慚。賀告人曰。公孫宏內服貂蟬。外衣麻枲。內廚五鼎。外膳一餚。豈可以示天下。於是朝廷疑其矯焉。宏嘆曰寧逢惡賓不逢故人。
  • 110.    《西京雜記·卷三》:公孫弘著《公孫子》,言刑名事,亦謂字值百金。
  • 111.    《漢書·藝文志》:《公孫弘》十篇。 《終軍》八篇。 《吾丘壽王》六篇。 《虞丘説》一篇。難孫卿也。 《莊助》四篇。 《臣彭》四篇。 《鈎盾冗從李步昌》八篇。宣帝時數言事。 《儒家言》十八篇。不知作者。 桓寬《鹽鐵論》六十篇。 劉向所序六十七篇。 《新序》、《説苑》、《世説》、《列女傳頌圖》也。 楊雄所序三十八篇。《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 右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入楊雄一家三十八篇。 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陽陽明教化者也。
  • 112.    《西京雜記·卷五》:公孫宏以元光五年為國士所推尚為賢良。國人鄒長倩以其家貧。少自資致。乃解衣裳以衣之。釋所着冠履以與之。又贈以芻一束。素絲一衤遂。撲滿一枚。書題遺之。曰夫人無幽顯。道在則為尊。雖生芻之賤也。不能脱落君子故贈君生芻一束。詩人所謂生芻一束,其人如玉。五絲為鑷。倍鑷為升。倍升為●。倍●為紀。倍紀為■。倍■為衤遂。此自少之多。自微至着也。上之立功勳效名節亦復如之。勿以小善不足修而不為也。故贈君素絲一衤遂。撲滿者以土為器。以蓄錢具。其有入竅而無出竅。滿則撲之。土■物也。錢重貨也。入而不出積而不散。故撲之。上有聚僉而不能散者將有撲滿之敗。可不誡歟。故贈君撲滿一枚。猗嗟盛歟!山川阻修。加以風露。次卿足下勉作功名。竊在下風以俟嘉譽。宏答爛敗不存。
  • 113.    《三字經》:披蒲編,削竹簡。彼無書,且知勉。
  • 114.    《史記·樂書》:又嘗得神馬渥窪水中,複次以為太一之歌。曲曰:“太一貢兮天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騁容與兮跇萬里,今安匹兮龍為友。”後伐大宛得千里馬,馬名蒲梢,次作以為歌。歌詩曰:“天馬來兮從西極,經萬里兮歸有德。承靈威兮降外國,涉流沙兮四夷服。”中尉汲黯進曰:“凡王者作樂,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今陛下得馬,詩以為歌,協於宗廟,先帝百姓豈能知其音邪?”上默然不説。丞相公孫弘曰:“黯誹謗聖制,當族。”
  • 115.    《漢書·武帝紀》: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户牛、酒。行自夏陽,東幸汾陰。 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詔曰:“祭地翼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觀於周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春二月,中山王勝薨。 夏,封方士欒大為樂通侯,位上將軍。 六月,得寶鼎后土祠旁。秋,馬生渥窪水中。作《寶鼎》、《天馬》之歌。
  • 116.    《漢書·武帝紀》:四年春,貳師將軍廣利斬大宛王首,獲汗血馬來。作《西極天馬之歌》。
  • 117.    《漢書·武帝紀》: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 118.    《史記·汲鄭列傳》:居數年,會更五銖錢,民多盜鑄錢,楚地尤甚。上以為淮陽,楚地之郊,乃召拜黯為淮陽太守。黯伏謝不受印,詔數彊予,然後奉詔。
  • 119.    《漢書·武帝紀》: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自殺。 天下馬少,平牡馬,匹二十萬。 罷半兩錢,行五銖錢。
  • 120.    《史記·汲鄭列傳》:令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七歲而卒。
  • 121.    《史記·封禪書》:《史記·封禪書》:竇太后崩。其明年,徵文學之士公孫弘等。
  • 122.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元光五年,復徵賢良文學,菑川國復推上弘。
  • 123.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一歲中至左內史。
  • 124.    《漢書·武帝紀》:太初元年……夏五月,正歷,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 125.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關內道二·京兆下》:興平縣,畿……漢公孫弘墓,在縣東北十八里。
  • 126.    《剪燈餘話·卷一·長安夜行錄》:惟茂陵在興平縣東北十七里,高十四丈,百四十步,其形方正,狀類覆鬥。陵東為衞將軍青墓。又稍東為霍去病墓,所謂象祁連山者。西北,為公孫弘墓。
  • 127.    鄭元佑《題魏鍾繇》:當茂陵東,去病墓西稍北,有冢視青墓高少減,世傳為丞相公孫弘墓也。
  • 128.    《市級重點文物一覽表》  .中國咸陽[引用日期2014-10-13]
  • 129.    閆循觀《程符山十詠·並序》程符山,本名浮煙山,後以山隸程符社,訛今名。在濰縣西南二十里。其西曰西澗,水石幽邃。東曰麓台,台高一丈,下有七泉,漢公孫弘平津侯讀書處。
  • 130.    《濰縣誌稿·卷8》:麓台書院,明劉應節立,在麓台村。
  • 131.    《濰縣誌稿·卷22》:明有麓台書院,在浮山下,一名公孫弘書院,邑人劉應節建。
  • 132.    《九域志》:漢相公孫弘別業。燕慕容太子讀書處。
  • 133.    《九域志》:公孫弘讀書處。
  • 134.    《王義和造橋記》:漢公孫弘墓:即今第二區麓台。
  • 135.    《寰宇記》:在濰州西二十里,高二丈三尺。《漢書》雲公孫弘菑川人也,為丞相,封平津侯,葬於此。
  • 136.    畢際《淄乘徵》:公孫弘墓在淄川縣南十五里,地名公孫莊,有碑斷裂,今公孫莊去城三里,不十五里也。邑志曰:公孫弘墓在縣南十五里龍口村東,此墓不存矣。明嘉靖時,一知縣求其遺冢得老翁指其處即復築之。
  • 137.    淄川龍泉發現公孫弘墓遺址  .魯中網[引用日期2014-10-13]
  • 138.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太史公曰:公孫弘行義雖脩,然亦遇時。漢興八十餘年矣,【集解】:徐廣曰:“漢初至元朔二年八十年也。”上方鄉文學,招俊乂,以廣儒墨,弘為舉首。主父偃當路,諸公皆譽之,及名敗身誅,士爭言其惡。悲夫!
  • 139.    《史記·太史公自序》:大臣宗室以侈靡相高,唯弘用節衣食為百吏先。作平津侯列傳第五十二。
  • 140.    《漢書·敍傳下》:平津斤斤,晚躋金門,既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卜式耕牧,以求其志,忠寤明君,乃爵乃試。皃生亶,束髮修學,偕列名臣,從政輔治。述《公孫弘卜式皃寬傳》第二十八。
  • 141.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傳下》:贊曰:《詩》稱“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久矣其為諸夏患也。漢興,征伐胡越,於是為盛。究觀淮南、捐之、主父、嚴安之義,深切著明,故備論其語。世稱公孫弘排主父,張湯陷嚴助,石顯譖捐之,察其行跡,主父求欲鼎亨而得族,嚴、賈出入禁門招權利,死皆其所也,亦何排陷之恨哉!
  • 142.    《史記·平津主父列傳》: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
  • 143.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蓋聞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富民之要,在於節儉。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與奢也寧儉’。昔者管仲相齊桓,霸諸侯,有九合一匡之功,而仲尼謂之不知禮,以其奢泰侈擬於君故也。夏禹卑宮室,惡衣服,後聖不循。由此言之,治之盛也,德優矣,莫高於儉。儉化俗民,則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親,爭訟之原息。斯乃家給人足,刑錯之本也歟?可不務哉!夫三公者,百寮之率,萬民之表也。未有樹直表而得曲影者也。孔子不云乎,‘子率而正,孰敢不正’。‘舉善而教不能則勸’。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脱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以病乞骸骨,孝武皇帝即制曰‘賞有功,襃有德,善善惡惡,君宜知之。其省思慮,存精神,輔以醫藥’。賜告治病,牛酒雜帛。居數月,有瘳,視事。至元狩二年,竟以善終於相位。夫知臣莫若君,此其效也。弘子度嗣爵,後為山陽太守,坐法失侯。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俗厲化,聖王之制,不易之道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當為後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户,徵詣公車,上名尚書,朕親臨拜焉。”
  • 144.    《史記三家注》:索隱述贊平津巨儒,晚年始遇。外示寬儉,內懷嫉妒。寵備榮爵,身受肺腑。主父推恩,觀時設度。生食五鼎,死非時蠹。
  • 145.    歐陽詹《自明誠論》:“尹喜自明誠而長生,公孫弘自明誠而為卿,張子房自明誠而輔劉,公孫鞅自明誠而佐嬴。”
  • 146.    金·劉祁撰《歸潛志》
  • 147.    《宋史·列傅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又曰:「漢武帝用兵以來,大司馬、大將軍之權重而丞相輕。公孫弘為相,衞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
  • 148.    智囊卷一 見大  .360圖書館[引用日期2020-02-23]
  • 149.    王夫之《讀通鑑論》:公孫弘請誅郭解,而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偉矣哉!遊俠之興也,上不能養民,而遊俠養之也。秦滅王侯、獎貨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無歸,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俠遂橫於天下。雖然,逆彌甚者失彌速,微公孫弘,其能久哉?
  • 150.    黃宗羲《宋元學案》:公孫弘雖詐,其以卜式輸財助邊為非人情,以睚眥殺人而郭解不知為甚於知,此是弘長處。
  • 151.    《讀史漫錄》:漢武表章儒術,公孫弘之力也。弘奏請博士弟子,第其高下,以補郎中文學掌故。又吏通一藝以上者,皆得選擇,以補右職。為是勸學有文之典,遂為歷代所祖。其實自弘發之,可謂有功於經術者矣。世徒以其曲學矯情,薄其相業,而不錄其功,亦非通論哉!
  • 152.    《前漢演義》第六十五回 竇太主好淫甘屈膝 公孫弘變節善承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6]
  • 153.    《柏楊曰》
  • 154.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弘子度嗣侯,為山陽太守十餘歲,詔徵鉅野令史成詣公車,度留不遣,坐論為城旦。
  • 155.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元封四年,侯慶坐為山陽太守有罪,國除。
  • 156.    《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元始中,修功臣後,下詔曰:“漢興以來,股肱在位,身行儉約,輕財重義,未有若公孫弘者也。位在宰相封侯,而為布被脱粟之飯,奉祿以給故人賓客,無有所餘,可謂減於制度,而率下篤俗者也,與內厚富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世厲俗,聖王之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户。”
  • 157.    公孫弘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5-31]
  • 158.    唐榮智主編.世界法學名人詞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2.06.第123頁
  • 159.    楊峯著;單承彬主編.《三字經》考辨溯源[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15.09.第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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