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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形骸化

鎖定
公司形骸化是指公司與股東完全混同,使公司成為股東的另一個自我,或成為其代理機構和工具,以至於形成股東即公司,公司即股東的情況。
中文名
公司形骸化
特    點
股東對公司的過度控制、資產、財產混同等

目錄

公司形骸化概念

在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的場合下,公司形骸化的情況較為嚴重。

公司形骸化表現

公司形骸化的具體表現在:
1、股東對公司的過度控制
所謂過度控制是指股東通過對公司的控制而實施不正當影響,使公司喪失了獨立意志和利益,成為為股東謀取利益的工具。
2、資產、財產混同
資產、財產混同是指一人公司的財產不能與該公司的股東及其他公司的財產作清楚的區分。此時,公司缺乏獨立的財產,也就缺乏了作為獨立人格存在的基礎。
3、業務混同
一人公司於股東兩者從事同一業務活動,有時以自己名義實施交易行為,有時又以公司名義而為之,以至於與之進行交易的對方根本無法分清是與公司還是與股東進行交易活動。
4、組織機構、人員混同
組織機構、人員混同是指公司於股東在組織機構上存在嚴重的交叉、重疊,所謂“一套人馬、多塊牌子”。這樣,公司於股東或其他組織機構儘管形式上獨立,但實質上是互為一體,難分彼此,公司也因此喪失了獨立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