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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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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18年是一個年份,性質是歷史年號。
中文名
公元518年
外文名
518 AD
紀    年
戊戌
年    號
狗年
性    質
歷史年號

目錄

518年紀年

戊戌年(狗年
北魏熙平三年,神龜元年
南朝梁天監十七年
柔然建昌十一年

518年大事

(1)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為陰平王。
(1)春季,正月甲子(初八),北魏封氐族酋長楊定為陰平王。
(2)魏秦州羌反。
(2)北魏秦州的羌人造反。
(3)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為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尤相友愛,久為荊州,常中分其祿以給秀,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3)二月癸巳(初七),安成康王蕭秀去世。蕭秀雖然和梁武帝在貧賤時是兄弟,等到成為君臣關係之後,對梁武帝的謹慎小心、恭恭敬敬超過了朝中那些關係疏遠、出身低賤的臣子,梁武帝也更因此而認為他賢良。蕭秀和弟弟始興王蕭相互友愛,蕭一直作荊州刺史,常常把他的俸祿給蕭秀一半,蕭秀實心實意地接受,也不認為給的太多而不受。
(4)甲辰,大赦。
(4)甲辰(十八日),梁朝大赦天下。
(5)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5)己酉(二十三日),北魏大赦天下,改年號為神龜
(6)魏東益州氐反。
(6)北魏東益州的氐人造反。
(7)魏主引見柔然使者,讓之以藩禮不備,議依漢待匈奴故事,遣使報之。司農少卿張倫上表,以為:“太祖經啓帝圖,日有不暇,遂令豎子遊魂一方,亦由中國多虞,急諸華而緩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轅,未遑北伐。世宗遵述遺志,虜使之來,受而弗答。以為大明臨御,國富兵強,抗敵之禮,何憚而為之,何求而行之!今虜雖慕德而來,亦欲觀我強弱;若使王人銜命虜庭,與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獲已,應為制詔,示以上下之儀,命宰臣致書,諭以歸順之道,觀其從違,徐以恩威進退之,則王者之體正矣。豈可以戎狄兼併,而遽虧典禮乎!”不從。倫,白澤之子也。
(7)北魏孝明帝召見柔然國的使者,責備他們沒有盡到藩國的禮節,商議按漢朝對待匈奴的辦法,派使者回復他們。司農少卿張倫上書,認為:“道武帝開闢國土,日理萬機,無暇顧及,於是使社侖這小子在大漠之北割據一方。這也是因為我們國內不安定,急着對付漢人而放鬆了對這些夷狄之族的轄制。孝文帝正應付南部的事,沒來得及向北討伐。宣武帝遵從先帝遺志,所以前次崐敵虜的使節來到,只接受他們的進見卻不回覆他們的求和之請。這是因為聖人當政,國富兵強,拒絕敵人的禮節,有什麼可怕的呢?對他們有什麼可求的呢?現在敵虜雖然仰慕德行前來進見,也是想看看我們是強是弱。如果讓聖上的使者銜命去敵虜那裏,與他們結成兄弟,恐怕不是祖宗的願望。如果事情不能這樣了結,也應當給他們下一道詔書,顯示上下君臣間的禮儀,再命令宰相給他們寫信,告訴他們歸順的辦法,看他們是聽還是不聽,慢慢地或進而用恩,或退而用威,這才是王者應有的樣子呀!怎能因為戎狄之間發生了吞併,就立刻虧損了禮節呢!”張倫的建議沒被採納。張倫張白澤的兒子。
(8)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8)三月辛未(十六日),北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去世。
(9)魏南秦氐反,遣龍驤將軍崔襲持節諭之。
(9)北魏南秦州的氐人造反,朝廷派龍驤將軍崔襲持符節去曉諭他們。
(10)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號曰太上秦公,葬以殊禮,贈儀衞,事極優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為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於人臣,詣闕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為通。會胡氏穿壙,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為:“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今司徒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啓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號,以邀謙光之福。”太后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后意,爭詰難普惠;普惠應機辨析,無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於普惠曰:“朕之所行,孝之子志。卿這所陳,忠臣之道。羣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10)夏季,四月丁酉(十二日),北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去世,朝廷贈予他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等職,號為太上秦公,用隆重的禮儀安葬了他,贈賜衣服和儀仗衞士,喪事極端優厚。又把胡太后母親皇甫氏的靈柩迎來和胡國珍合葬,稱作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人張普惠認為前代皇后的父親沒有稱作“太上”的,“太上”的名字不能加在臣子身上。於是,就去朝殿上書陳述自己的看法,侍從們沒人敢給他通報。正趕上為胡國珍挖墓穴時碰上了堅固的石頭,於是張普惠秘密上表,認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太上’這個詞是從‘上’而產生的名稱,皇太后稱自己的命令為‘令’而置於皇上的‘敕’之下,是為了順從‘三從’之道理,同於周武王時的文母以婦人而列入善於治理的十人之列。現在封司徒為‘太上’,恐怕會有違於置‘令’於‘敕’之下的道理。孔子説:‘一定要正名!’這一次出現了先兆,於是因墓穴淺而不得不改換地點,也許是天地神靈以此來勸誡、啓發聖人。希望能停止使用與帝王一樣的封號,來博取因謙讓而帶來榮耀的福份。”於是,胡太后就親自來到胡國珍的住宅,召集五品以下的官員廣泛討論。王公大臣都順從太后的心意,爭相指責張普惠,張普惠隨機分辯,沒有人能説服他。胡太后派元義向張普惠宣佈命令説:“朕所做的,是孝子的心意。你所説的,是忠臣的道理。眾大臣已經有了定議,你不能這麼狠心地剝奪朕的一片心意。以後有什麼見解,不要因此而難於啓齒。”
太后為太上君造寺,壯麗埒於永寧。
胡太后給太上君建造了寺廟,其雄偉華麗相當於永寧寺。
尚書奏復徵民綿麻之税,張普惠上疏,以為:“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於絹增税綿八兩,於布增税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税絹布,浸復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復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不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羣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銖,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户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羣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復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輸官者也。今欲復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復見於神龜矣。”
尚書奏請再向百姓收繳綿麻税,張普惠上書,認為:“道武帝廢棄了大斗崐,去掉長尺,修改了重秤,是為了愛護百姓,減輕賦税。因為軍隊、國家需要綿麻用品,因此在絹税中增收八兩綿,在布税中增收十五斤麻,百姓因為校定秤尺而減交的賦税不止於綿麻兩項,因此踴躍交納。但是從這以後,所收繳的絹和布,又重新增長增寬,百姓抱怨之聲,傳遍朝廷內外。宰相不瞭解這個根本原因在於幅寬、度長,就罷免了綿麻税。接着尚書因為國家用度不夠,又想重新徵收。這樣的作法無疑是丟掉百姓的信任,放棄已經實行的命令,繼續從前的錯誤,又犯下今後的過失。不去想想國庫中綿麻很多,卻正在被眾臣們盜為己有。為什麼這麼説?因為百姓交納貨物,有的一斤要多交一百銖,但沒聽説有關部門按法律懲處州郡官員;而質量稍微差一點,一家之主就被判罪,還株連地方三長。因此庫中的絹布,超出規定尺寸的多,眾大臣接受俸祿時,人人都願要尺長幅寬、耐用結實的,再也沒有什麼發放的標準了,從沒聽説有誰因為尺幅多出而送回官府。現在如果要重新徵收綿麻税,首先必須校準秤和尺子,明確規定嚴禁使用大秤大尺,不許放任,以使天下人知道二位聖人愛護百姓、尊重法律的心意是這樣堅定,那麼孝文帝太和年間的德政就又在陛下的神龜年間出現了。”
普惠又以魏主好遊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以為:“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祗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為萬幫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復更為,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羣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張普惠又因為孝明帝喜愛在園苑中游獵玩樂,不親自處理朝政,過分地尊崇佛法,把國事大多委派給有關部門,就上書懇切地勸誡他,認為:“做沒有理智的死後的功德,損耗百姓巨大的財物,減少臣子們的俸祿,剝奪人力,親自供奉無所事事的僧人,大肆修建寺廟宮殿,追求飄渺不實的回報,讓入朝的大臣在外面叩頭,這些僧人卻在裏面遊玩,這是對禮教的違背,對時勢的觸犯,以致人神都不能安寧。我認為整天修行,來乞求不受劫難,不如讓百姓把心思都放在奉養雙親上,以使天下和平,不產生災害。希望聖上好好地珍視自己的威儀,為天下作出榜樣,親自向天地和祖先之靈獻出虔誠的敬意,親身參加朔望之禮,祭奠先聖先師,盡心耕種藉田,酌量撤掉那此不急需的僧廟的華麗之飾,恢復百官長久以來被削減了的俸祿,對已經開始建造的寺廟一定要簡單節省,快快建成,沒有建造的都不要再修建了。這樣,聖上的孝悌可以通於神明,道德教化可以光耀天下。節省用度,愛護百姓,法令風俗都依賴於此啊!”不久,北魏孝明帝下令商議供奉先師的禮節,並從此每月接見大臣們一次,這都是採納了張普惠的勸諫的結果。
普惠復表論時政得失,太后與帝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詰難。
張普惠又上書評論時政得失,胡太后和孝明帝將張普惠接入宣光殿,以便他隨時對時政提出批評。
(11)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11)臨川王蕭宏的小妾的弟弟吳法壽殺人之後藏在蕭宏府內,梁武帝命令蕭宏交出他,當天就把吳法壽依法治罪。南司奏請免去蕭宏官職,梁武帝在奏摺上批示:“憐愛蕭宏是兄弟的私情,免除蕭宏的官職是帝王的法律,批准南司的奏請。”五月戊寅(二十四日),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蕭宏被免職。
宏自洛口之敗,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輒以宏為名,屢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盜伏於驃騎航,待上夜出;上將行,心動,乃於朱雀航過。事發,稱為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為者?我非不能為漢文帝,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蕭宏自從兵敗洛口之後,常常懷着羞愧、憤恨之惱,京城中每當發生了造崐反作亂,都打着蕭宏的名號,因此多次被有關部門彙報,梁武帝寬恕了他。梁武帝臨幸光宅寺,有強盜埋伏在蕭宏府前以蕭宏的官名命名的浮橋驃騎航上,等待梁武帝夜晚出來。梁武帝剛要出發,忽然心中一陣驚悸,於是便從另一座叫朱雀航的橋上過。事情暴露後,賊人口稱是受蕭宏指使,梁武帝哭着對蕭宏説:“我的人品才能勝過你百倍,但是處在皇位上還感到力不從心,你能做什麼?我不是不能如同漢文帝誅殺淮南王劉長那樣把你殺掉,而是可憐你愚蠢啊!“蕭宏叩頭説沒有這事,但是終於因為藏匿吳法壽被免了官。
宏奢僭過度,殖貸無厭。庫屋垂百間,在內堂之後,關龠甚嚴,有疑是鎧仗者,密以聞。上於友愛甚厚,殊不悦。他日,送盛饌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住,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徑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顏色怖懼。上意益疑之,於是屋屋檢視,每錢百為一聚,黃榜標之,千萬為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餘屋貯布絹絲綿漆蜜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悦,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敦睦。
蕭宏奢侈無度,暴斂無厭。他有庫房將近一百間,位於內堂的後面,平時看守、防備非常嚴密,有人懷疑裏面是兵器,便秘密上報了梁武帝。梁武帝對兄弟友愛看得很重,所以很不高興。有一天,梁武帝送給蕭宏的愛妾江氏豐盛的酒菜,並説:“我要來你家暢飲。”到時他只帶了老部下射聲校尉丘佗卿前去,和蕭宏以及江氏開懷暢飲。半醉之後,梁武帝説:“我現在要去你的後房走走。”就坐轎一直來到後堂,蕭宏恐怕武帝看到他的財物,臉色十分驚恐。於是梁武帝心中更加懷疑他了,便把每間房子都檢查了一遍,發現蕭宏把每一百萬錢堆為一處,用黃色木片作為標誌,每一千萬錢存在一間庫房之中,掛一個紫色標誌,共有三十多間。梁武帝和兵佗卿屈指計算,算出共有三億多萬錢,其它的房間貯存着布、絹、絲、綿、漆、蜜、麻、蠟等雜貸,只見滿庫都是,不知有多少。梁武帝這才知道庫裏放的不是兵器,於是非常高興,説:’阿六,你的生計真可以啊!”於是再行痛飲直到深夜,點着蠟燭回宮。從此兄弟倆才重歸於好了。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復驅奪,自此始。
蕭宏在京城裏有數十處府第,他放債立債券時,總是讓借債者把自己的田宅或店鋪作為抵押寫在文契之上,過了期,就把借債者驅趕走,從而奪取他們的住宅,京城和東土百姓不止一人失去產業。梁武帝後來知道了這事,下令不得再以債券侵奪欠債者的產業,這一規定就是從此而開始的。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雅有風力,為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為安右將軍,監揚州。自以越親居揚州,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蕭,特別有風度,有骨氣,被梁武帝所看重,因此軍隊、國家的大事都和他商量處理,讓他作安右將軍,監揚州。蕭認為讓自己駐守揚州不合適,揚州是京邑之地,應當由皇上的親兄弟來鎮守,而自己是皇上的堂弟,不能超越皇上兄弟之親。因此便流着淚懇切地推辭,但梁武帝不許他推辭。蕭治理揚州尤其稱得上明察果斷、政令嚴整。
辛巳,以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號行司徒。
辛巳(二十七日),梁武帝任命蕭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初一),又任命他以中軍將軍的官號兼司徒。
臣光曰:宏為將則覆三軍,為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矣。數旬之間,還為三公,於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臣司馬光曰:蕭宏作將領則覆沒三軍,作臣子則有大逆不道之涉,梁武帝饒恕他的死罪是可以的,但是幾十天裏,又重新讓他位列王公,這從兄弟的恩情講是非常誠厚的了,可是帝王的法度又在哪裏呢?
(12)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為洛州刺史,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致頹落,所存者委於榛莽,道俗隨意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鬱等補其殘缺,胡太后許之。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寢。
(12)當初,洛陽有漢朝立下的《三字石經》,雖然多次遭受戰亂卻並沒有崐在當時受到損壞。到了北魏時期,馮熙、常伯夫先後任洛州刺史,破壞了石碑,將其用來修建佛塔寺廟,於是大部分碑文散落,剩下的堆在野草叢中,僧人、俗家人便隨意拿走。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奏請朝廷派官吏去看守,並讓國子博士李鬱等人補上殘缺的部分,胡太后同意了,但是正趕上元叉、劉騰謀反,於是事情便沒有得到落實。
(13)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詔以主客郎源子恭為行台以討之。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懷之子也。
(13)秋季,七月,北魏河州的羌人卻鐵忽造反,自稱為水池王。魏孝明帝下令任命主客郎源子恭為特使去討伐他。源子恭來到河州,嚴格命令州郡以及各路軍隊,不許侵佔百姓一件東西,也不許輕易同敵兵作戰,然後向叛軍示以威力和恩德,使他們有所悔恨、懼怕。八月,卻鐵忽等人來到源子恭處投降,前後不到二十天發鄧平定了河州之亂。源子恭源懷的兒子。
(14)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護之功,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干預政事,納賂為人求官,無不效者。河間王琛,簡之子也。為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致,何可更復敍用!”遂廢於家。琛乃求為騰養息,賂騰金寶鉅萬計。騰為之言於太后,得兼都官尚書,也為秦州刺史。會騰疾篤,太后欲及其生而貴之,九月,癸未朔,以騰為衞將軍,加儀同三司。
(14)北魏宦官劉騰,不會寫字,卻很有奸計,善於揣摸別人的心意。胡太后因為他有保護自己的功勞,多次升遷他,直到當了侍中、右光祿大夫,於是他便開始干預政事,收取賄賂替人求官,行賄者沒有達不到目的的。河間王元琛是元簡的兒子,作定州刺史,以貪婪放縱而聞名,他卸任回來之後,胡太后詔令説:“元琛在定州時,只沒把中山宮帶回來,其他沒有不弄到手的,怎麼可以再任用他!”於是就把他閒置在家中。元琛就請求劉騰,敍利亞了他的養子,賄賂了劉騰上萬的金子珠寶。劉騰替他在太后那裏説情,使他兼任了都官尚書,出京作了秦州刺史。恰在這時,劉騰病得很厲害,胡太后想在他活着時讓他富貴,便於九月癸未朔(初一),讓劉騰當了衞將軍,並加封儀同三司。
(15)魏胡太后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后當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諡曰順皇后。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15)北魏胡太后因為天象有變化,便想讓崇憲高太后承擔凶兆。戊申(二十六日)夜間,高太后暴死;冬季,十月丁卯(十五日),用安葬尼姑的禮節將她安葬在北邙,諡號為順皇后。百官們都沒有穿着喪服而只是穿着單衣服,頭上還都加有驅邪的符,送喪到墓地,喪事完畢之後,便改換了服裝。
(16)乙亥,以臨川王宏為司徒。
(16)乙亥(二十三日),梁朝任命臨川王蕭宏為司徒。
(17)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內唯聽置僧尼寺各一,餘皆置於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詔不行,私謁彌眾,都城之中,寺逾五百,佔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冀州有大乘之變。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緇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於利慾,不能自己,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內戒所不容,國典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於郭外,僧不滿五十者,並小從大;外州亦准此。”然卒不能行。
(17)北魏胡太后派使者宋雲和僧人惠生到西城去求取佛經。司空任城王元澄上書説:“從前孝文帝遷都時,規定城內只允許設置僧、尼寺廟各一座,其餘的都放在城外。這主要是因為僧人和世人不同,想使他們清靜地居住在塵世之外的原故。正始三年時,沙門統領惠深,開始違犯從前的禁令,從那以後詔令便不得實行,偷偷謁拜的人越來越多,都城裏面,寺廟超過了五百座,將近三分之一的民房被侵佔,以致寺廟與那些屠房、酒肆等污穢之地緊挨混雜在一塊。從前代北有法秀謀反,冀州有過大乘叛亂。太和、景明年間的規定,不只是為了使僧俗分開,同時也為了防微杜漸,以免再出現僧人之亂。從前佛徒立崐寺傳教,大多依傍山林而居,現在的僧人們卻戀着城市,這正是因為他們被利慾誘惑,不能約束自己的結果,這是釋氏的糟粕,佛祖的敗類,為佛教戒律所不容,國家制度所難許。我認為凡是都城裏沒修好、可以搬遷的寺廟,應該都遷到城外去,不足五十個僧人的寺廟,統統合併到寺廟去,外地各州也按此辦理。”然而,他的建議到底也沒有準行。
(18)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羣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税,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啓求禁集,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為便。”詔從之。
(18)這一年,北魏太師元雍等人上書説:“鹽池是上天的寶藏,用來養育眾生,前代都為此制定了一定的禁令,這並不是為了和百姓爭利。但是由於人們都想通過鹽池來獲利,因此取用沒有法度,或者被豪門貴戚封佔,或者被臨近的百姓獨自把守,以致那些貧弱之人和遠道而來的人都望池興嘆,不能獲其利。因此就設置了一個主管部門,令其裁決、督察採鹽事務,使強弱都一樣,務必使大眾都得到利益。徵收十分之一的税收方法,自古以來就有,其目的是為了使遠近平均,對公對私都有好處。等到甄琛啓請解除了鹽池禁令之後,鹽池就被繞池而住的百姓尉保光等人擅自霸佔起來,據説他們所立的限禁,加倍地超過了官府的限禁,取與由他們定,鹽價貴賤由他們説。請求按前朝的做法對此加以限禁才好。”北魏孝明帝詔令採納了這一建議。